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9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2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刘明亮、王剑、童鲲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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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