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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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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8版)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的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司联合体是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能否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审查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及其他潜在投资人参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朋泽”)的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

一、相关情况

2025年2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作出(2025)浙021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杉杉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杉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3月20日,鄞州法院作出(2025)浙0212破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杉杉集团和宁波朋泽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年11月7日管理人发布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解除暨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目前,公司按照杉杉集团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要求,已提交了报名材料,缴纳了尽职调查保证金5000万元,并委托了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管理层拟定和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参与现场述标以及可能的竞争性谈判的工作。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的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联合体是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2、若联合体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续《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订及重整投资方案(草案)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重整计划可能会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还需公司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该等决策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4、若联合体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可能触发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相关审查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5、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本公司共同参与重整投资事项还需履行其相应决策程序,该等决策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审查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提案1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1日8:30-15: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