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会受到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前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3月1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有)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 2024 年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净利润;
3.“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 2025年 11 月 30 日的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董事会前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3月1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有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部分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部分事项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部分授权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部分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63725652
电子邮箱:ir@accotest.com
联系人:魏文渊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华峰测控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35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12月12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35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2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355,333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355,333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project_hfck2025@citics.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083 3471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四、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附件所示。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增选高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高滨先生将代替夏克金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孙镪先生、蔡琳女士、徐捷爽先生。其中孙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叶陈刚先生、夏克金先生、董庆刚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兼独立董事叶陈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高滨先生、叶陈刚先生、蔡琳女士。其中独立董事高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夏克金先生、叶陈刚先生、孙镪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夏克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高滨,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2013年获得北京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理学博土学位。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大学博士后;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所助理教授;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所副教授;2021年4月至2025年6月,任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副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