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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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因指数编制方案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修订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于2025 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编制方案。本次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1)可投资性筛选规则修订为“对样本空间内证券,计算每月的日换手率中位数作为月换手率,剔除过去12个月或过去3个月平均月换手率不足0.1%的证券,除非该证券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大于5000万港元”;(2)选样方法修订为选取食品、饮料、耐用消费品、纺织服装、珠宝、休闲服务、零售业等消费领域的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3)权重上限规则修订为“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前五大样本合计不超过60%”;(4)新增定期调整比例限制:每次调整的样本数量比例一般不超过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230,场内简称:H股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港股消费ETF)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主代码:017832,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ETF发起式联接)的标的指数均为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本公司将相应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具体风险揭示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