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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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部分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并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治理要求,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任委员)、董事钟晓雷先生、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黄昊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董事李建雄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昊先生、董事李建雄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黄昊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董事钟晓雷先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9日14:50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履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制定公司有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内控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前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履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3、其他说明

(1)提案1.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00)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00-12:00、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5年12月2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

1、会议联系人:赵力宾、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91、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2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邮编:51800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注:1.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

3.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不可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4.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