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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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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天择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勇先生、余江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含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含控制组织)自身需求和公司业务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前述两个主体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主要为公司向其租赁演播厅、演播厅装修摊销,采购设计、制作服务以及向其销售节目、宣传设计服务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的业务实际情况以及2026年的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含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含控制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2.机构名称: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5,494,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8%。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为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公司基于谨慎考虑,将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含其控制的组织)作为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在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累计计算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及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均是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租赁业务、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及服务、向关联方销售节目、宣传设计服务等。公司与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含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关联交易同时保证双方的利益均未受到损害,遵循公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天择 公告编号:2025-037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彭勇先生、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小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勇,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青联主席、中共长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长沙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现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蒋娜,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审计法务部主任、嘉丽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傅冠军,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1999年至2012年曾历任(或兼任)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方圆之间》责任编辑、《政法报道》制片人,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副总监、总监,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第一总监。2011年至2013年10月任湖南长广天择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荣获全国广电系统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十佳新闻工作者、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2018年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21年4月,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0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名单;2023年1月入选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2023年4月当选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6月入选2023年“芙蓉计划”湖南省文化领军人才。

周智,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CEO。1996年至2008年历任衡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数学系教师,长沙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湖南长广天择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荣获“湖南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等奖项;2022年获评长沙市D类人才。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小卓,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农业银行江西上高支行。2005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湖北证监局。2020年7月至2024年2月,先后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宏泰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湖北银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

汪志刚,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湖南省邮电管理局,2000年10月至2017年8月历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今任湖南和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启行教育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湖南省郑洞国教育基金会理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宏义,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博士在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委书记,长沙市人大代表,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长沙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会长。先后担任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委统战部、湘江新区管委会、省地质院等数十家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担任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校外硕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专家咨询团专家顾问,湖南省首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湖南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行政复议专家,长沙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职。先后荣获“湖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党员律师标兵”“长沙市首届十大人民满意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天择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4楼V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5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证券部;邮政编码:4100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姗

联系电话:0731-8874 5233

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证券部

邮编:410000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天择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不影响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本议案的要求行使该等投资决策,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资金额度累计不得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标的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本议案的要求行使该等投资决策,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一2028年)

为完善和健全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

(一)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四)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制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作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年度报告及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进行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情况,应督促其及时改正。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若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在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审议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唐红女士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彭勇先生、蒋娜女士、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彭勇先生、蒋娜女士、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汪志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12个月。

六、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志刚

2025年12月1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宏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12个月。

六、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宏义

2025年12月1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胡小卓,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合格证书。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12个月。

六、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小卓

2025年12月12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胡小卓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胡小卓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天择 公告编号:2025-036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V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彭勇先生、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彭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傅冠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周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小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汪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一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一2028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资金额度累计不得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标的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本议案的要求行使该等投资决策,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分别向银行(具体银行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为准)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目的是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彭勇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彭勇、余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