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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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59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经核查发现,“归属期”等相关信息披露有误,现对以上公告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1、更正前:(需更正部分做加粗处理)

更正后:(需更正部分做加粗处理)

2、更正前:(需更正部分做加粗处理)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12月11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55.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4.14元/股(假设公司预留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12月11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53.34%、53.03%、48.08%(分别采用可比公司同期的波动率算数平均值);

4、无风险利率:1.3951%、1.3886%、1.4109%(分别采用同期国债收益率);

5、股息率:0%;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期股息率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更正后:(需更正部分做加粗处理)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12月11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55.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4.14元/股(假设公司预留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12月11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53.34%、53.03%(分别采用可比公司同期的波动率算数平均值);

4、无风险利率:1.3951%、1.3886%(分别采用同期国债收益率);

5、股息率:0%;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期股息率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