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8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当中设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效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叶效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叶效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叶效锋先生简历
叶效锋,男,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于富顺石油学院、浙江大学任教,于中恒世纪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ESG官。
叶效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城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效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一08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何昊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亦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轲、童碧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