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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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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2,667,312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2,150,369股减少至119,483,057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22,150,369元减少至119,483,0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同时取消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全体监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中,部分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力打造水处理

业务平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渠”或“标的公司”)。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增资,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做出的慎重决策,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存在因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力打造水处理业务平台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7,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实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金渠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至10,000.00万元,富淼科技仍持有苏州金渠100%的股权,苏州金渠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苏州金渠增资人民币7,000.00万元,促进其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的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苏州金渠增资7,0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2幢

4.法定代表人:李平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6年12月0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26UY6H

8.经营范围:环保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承接、承建:市政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运营、河道、湖泊等生态修复治理、农村连片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及水处理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污水处理材料与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标的公司战略定位与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核心目标是推动苏州金渠转型为专业化、一体化、智能化的水处理业务平台,着力将其打造为“化学药剂+膜产品+工程+运维+智能化管理”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构建“膜药共生、水效重构、智运维新”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一家专注“浓缩、提纯、分离”领域的高科技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苏州金渠运营需要,为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金渠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做出的慎重决策,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存在因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亦张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鑫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部分内容及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力打造水处理业务平台的议案》

为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增强水处理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力打造水处理业务平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5年12月2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

联系电话:0512-58110625

电子邮箱:ir@feymer.com

联系人:邢燕、顾宇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03,173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03,1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待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483,057股减少为119,279,884股,注册资本将由119,483,057元减少为119,279,884元。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03,173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及使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00,17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2,150,000股的比例为2.87%,回购最高价格19.6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6.10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8.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17,579.36元(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2,529,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9.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768,000股股票已于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9.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4-012)。

除上述使用外,2022年回购方案尚余203,173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3,17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483,057股减少为119,279,884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鉴于公司“富淼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203,173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483,057股的0.17%。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熊益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个人工作变化,熊益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熊益新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益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其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熊益新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熊益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同意选举王丽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丽花女士将与公司其余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设置职工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王丽花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王丽花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长提名,公司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钱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张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委员会对上述提名及聘任均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王丽花女士简历

王丽花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家港安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现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花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2:李平先生简历

李平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亚什兰北京天使专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总监;苏州瑞普工业助剂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厂负责人。现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首席供应链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平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3:钱鑫先生简历

钱鑫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客户经理;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招商银行昆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干将路支行行长;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同业金融总部兼资产托管部副总裁;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公司金融总部常务副总裁。现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前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钱鑫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4:张津先生简历

张津先生,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水处理事业部大中华区销售经理;杜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水处理事业部大中华区产品总监、亚太区产品总监。现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业务平台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