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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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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7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经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可向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73.53%的股权)及其子公司临时拆入资金,拆入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因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度累计拆入资金情况。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九鼎集团基本情况

九鼎集团注册资本1,500,000.039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拆入资金概述

为满足公司地产、股权投资等业务发展对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加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会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拟向九鼎集团及其子公司临时拆入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预计拆入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向间接控股股东九鼎集团及其子公司临时拆入资金,拆入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拆入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便于拆入资金业务的办理,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四、拆入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间接控股股东九鼎集团及其子公司临时拆入资金可有效补充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地产、股权投资等业务对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求,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九鼎集团及其子公司拆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地产、股权投资等业务发展对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求,便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产生有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审计委员刘玉杰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决议

3、九鼎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68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西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恒”),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为江西紫恒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 、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恒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被担保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江西紫恒于2024年第四季度开展实施建筑业务,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万元

江西紫恒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1、相关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 、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品种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在上述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7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考虑到关联方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且其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费用均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支持九泰基金业务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九泰基金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事前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的情况:过去12个月内除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215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考虑到关联方九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且其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费用均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支持九泰基金业务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九泰基金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九泰基金80.95%的股权,九泰基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九泰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11室,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414003X,营业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九泰基金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九泰基金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及日常关联交易外,九泰基金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九泰基金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委托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九泰基金确定具体每项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充分认识到潜在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整、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如涉及)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业务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选择与九泰基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成熟的服务水平及支持其业务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相关业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进行全程监控,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运作。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业务运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九泰基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成熟的服务水平及支持其业务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所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刘玉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72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各方资信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审计委员刘玉杰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与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等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在相关各方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的前提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为: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星物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招贤大道

法定代表人:殷绍乐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紫星物业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星”,持有公司21.37%股份)持有紫星物业100%股份,紫星物业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紫星物业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6号院1号楼2层1A116

法定代表人:蔡蕾

注册资本:1,500,000.0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九鼎集团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鼎集团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73.53%的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九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2号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中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结合交易实质确认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依据《信息披露办法》、《年报2号准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结合交易实质确认关联交易。

例如:公司向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收入金额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关联方出资人共同向基金的出资确认为关联共同投资,对应公司的出资金额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就关联销售(例如公司向关联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和管理报酬)而言,公司向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收取的全部管理费及管理报酬金额均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

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为公司旗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担任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的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九鼎集团等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该等关联交易事项采取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明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73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非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以下简称“在管基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在此额度以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年利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每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 财务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及利率等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年利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每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非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

2、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是为支持基金开展投资业务及运营管理发生的必要临时资金往来。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在保障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防范各类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管基金均采用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在管基金的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GP),负责在管基金日常运营管理。

2、在管基金的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在管基金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非控股股东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基金,在管基金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因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度累计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涉及出借资金的相关事项如下:

1、出借资金的对象:非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

2、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出借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

6、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非控股股东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在管基金出借临时资金,是给予在管基金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投资行为的资金所需。鉴于在管基金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出借时间较短,公司在出借资金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公司认为出借资金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出借资金暨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主要是保证在管基金正常运营行为的资金所需,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出借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5-07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凡2025年12月23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12月31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黄亚伟

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电话:010-56570999 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10010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67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江西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恒”)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 、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5-068)。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到期续贷、新增贷款、长期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等),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公告》(临2025-069)。

(三)《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地产、股权投资等业务发展对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加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会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73.53%的股权)及其子公司临时拆入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拆入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便于拆入业务的办理,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考虑到关联方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且其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费用均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支持九泰基金业务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1)。

(五)《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九鼎集团等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在相关各方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的前提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为:

币种:人民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2)

(六)《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非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以下简称“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

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是为支持基金开展投资业务及运营管理发生的必要临时资金往来。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在保障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防范各类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涉及出借资金的相关事项如下:

1、出借资金的对象:非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

2、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出借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的运营资金的临时周转;

6、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部分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公告》(临2025-073)

(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九鼎投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7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九鼎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69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量

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到期续贷、新增贷款、长期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等),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