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以下测算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末全部可转债尚未转股与全部可转债于2026年末完成转股。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注册决定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339.5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96元/股(该价格为2025年12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根据公司2025年1-9月业绩情况,假设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500.00万元、13,775.20万元;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相比分别为持平、增长10%、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8、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9、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本公司披露在上交所网站上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和“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食品冷冻设备及罐式集装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在行业内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在人员方面,公司鼓励人才成长,建立了一系列有助于人才学习、成长的保障机制,同时将员工技能提升与组织绩效、个人发展、薪酬体系、师徒机制以及质量免检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公司人才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在技术方面,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改进,从设计源头优化性能、降低成本、提升品质。通过研发平台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符合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公司技术方面的研发战略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在市场方面,公司在下游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系列全面,取得了下游包括水产、米面、果蔬、肉类加工、调理食品、快餐、烘焙、冰淇淋、休闲食品、物流、租箱等诸多领域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不断提升,形成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并保持了牢固的市场关系,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和销售基础。
六、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和“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3、坚持技术创新,加快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机会,布局前沿技术,丰富产品线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上述承诺,如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修订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新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改变,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新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自201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12月24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海大道1180号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海大道1180号
邮编:226371
电话:0513-81658162
传真:0513-86221280:8001
电子邮箱:zqb@ntsquare.com
联系人:黄鑫颖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6日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申江先生、李昌莲女士视频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除此之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最新情况相应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对应内容。修订后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最新情况相应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对应内容。修订后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最新情况相应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对应内容。修订后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其中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修订后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12)》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最新情况相应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对应内容。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入该等项目以来所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除上述第4项、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外,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预案所述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涉及到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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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上述相关文件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均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更新相关表述。除前述提及的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的其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变化。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