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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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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负责实施的“福22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以下简称“总部胶膜项目)建设期拟延长至2026年12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斯特”)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福22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及“福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经上述调整后,当前“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财务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基于光伏行业海内外市场近期发展动态的考虑,对“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进行延期。2025年,国内由于电网消纳问题以及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的影响,年度新增光伏装机量预计同比持平;海外以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得益于对能源需求的大幅提升,年度新增光伏装机量同比上涨,综合来看全球新增光伏装机总量增速放缓,并且海外光伏组件企业的开工率好于国内。由于海外光伏组件企业优先采购公司境外基地生产的光伏胶膜产品,因此公司根据海内外光伏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优先越南和泰国基地的产能扩张,年内完成越南和泰国基地的募投项目建设,同时适当放缓境内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导致位于杭州总部的“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尚未全部完成产能设计目标,因此公司需要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节奏,预计将于2026年底完成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

上述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及投产进度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公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事宜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项议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06证券简称:福斯特公告编号:2025-076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宋赣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宋赣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宋赣军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赣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对“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延长建设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次4个募投项目合计节余金额为32,083.70万元(为截止2025年12月12日余额,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斯特”)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经上述调整后,当前“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2,544.09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3,545.69万元。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注3]: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电材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括:①电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于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的考虑,将原有的中试线经过改扩建成为正式生产线,并且在新产线采购和安装过程中优化了工艺流程,提升了产线的生产效率,节省了设备及安装成本5,741.70万元;②电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土建工程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115.26万元;③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029.64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86.60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1,359.82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1,409.56万元。

[注2]: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汇率之间的差额。

[注3]: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越南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正处于光伏行业整体盈利下行阶段,同时国际间关税政策复杂多变,因此越南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控制境外投资风险。节余募集资金包括:①在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的背景下,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越南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公司独特的产线装备自研能力,持续加强产线技术升级,显著提升了每条生产线的产线速度,以更少的建设成本实现了项目的产能设计目标,节省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成本7,816.17万元;②越南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越南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厂房和仓库等配套设施采用钢架结构替代混凝土结构,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7,155.06万元。③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52.26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6,523.49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1,958.22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1,159.47万元。

[注2]: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汇率之间的差额。

[注3]: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泰国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正处于光伏行业整体盈利下行阶段,同时国际间关税政策复杂多变,因此泰国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控制境外投资风险。节余募集资金包括:①在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的背景下,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泰国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公司独特的产线装备自研和自制能力,持续加强产线技术改造,显著提升了每条生产线的产线速度,以更少的建设成本实现了项目的产能设计目标,节省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成本6,320.00万元;②泰国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土建工程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476.30万元;③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192.16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988.46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设计装机容量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项目建设尾款54.31万元。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注3]: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滁州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括:①滁州公司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近些年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合理降低了项目设备及安装成本530.73万元;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4.42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5.15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86.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6,523.4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988.4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5.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项议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已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同时,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明确权责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新增设立“涂布材料事业部”,主要负责涂布领域(包含光伏背板、3C&新能源行业的胶带、保护膜等)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市场拓展和销售。

公司的“涂布材料事业部”由全资子公司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福斯特”)为主体运营,苏州福斯特成立于2008年,是公司光伏背板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负责光伏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由于双玻组件的占比提升,光伏背板的市场需求下降,苏州福斯特依托原有的生产设备及团队积极开拓3C&新能源行业的胶带、保护膜等非光伏领域产品。本次成立“涂布材料事业部”,有利于更好的配备各项资源支持公司涂布材料事业的发展。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