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1版)
■
■
■
■
■
■
二、删除原“第九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三、通用性修改
1.原“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
2.原由监事会履行的职责,统一改为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职责,统一改为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承接;应由审计委员会成员承接的监事职责,统一将相关描述中的“监事”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3.删除“监事会”章节,及文内“监事”和“监事会”相关文字;
4.原以阿拉伯数字标识的数字,统一改为中文标识。
以上通用性修改不再在修订对比表中单独列示,仅在规则全文中标示。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条款中的引用条款序号也相应变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85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4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84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 投资金额:总投资为人民币58,330万元。
● 风险提示: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基地,助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集团”)拟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简称“秀山二期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2月,新能源集团与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协议约定由秀山县政府协助新能源集团在当地投资建设光伏项目。为推进项目开发,新能源集团于2023年2月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秀山县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3,200万元。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并网投产,装机容量为50MW/65.78MWp。
秀山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距离秀山一期项目约14公里。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205MWp,并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及电网接入批复。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58,330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11,666万元,按相关参数测算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三、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秀山县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云华
3.注册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园区路21号工业园区工业地产F9栋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3年2月28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1MACA88TJ3A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智能农业管理;中草药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为新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10.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1月底,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总资产13,867万元,负债10,215万元,净资产3,652万元,营业收入797万元,净利润653万元,资产负债率73.66%。
11.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新能源集团向其增资至14,866万元,增资资金由新能源集团自筹解决,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秀山二期项目,可以扩大公司在重庆市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实现“以点带面”,为后续项目开发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已在西南地区投资建设运营多个项目,建设秀山二期项目有利于公司构建新能源产业品牌,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基地,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电力消纳风险
重庆电网属于受端电网,为电源净输入区域,2024年重庆市外购电量为308亿千瓦时,预计疆电入渝后仍需外购电。2024年、2025年1-10月重庆市光伏消纳比例为100%,项目经济性测算已考虑限电2%。
2.上网电价下降的风险
项目经济性测算已充分考虑到136号文后电力市场化交易导致电费下降的风险。根据重庆市最新公布的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新增光伏项目机制电价为0.3963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90%,有效执行期12年,优于公司项目可研测算电价,项目收益率得到进一步保障。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82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李光董事委托吴宏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订事项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治理准则》《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治理准则》以及《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治理准则》以及《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提名谭有超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考核研究,建议提名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上述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会计专业资格,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关于通过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基地,助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58,330万元,资本金为11,6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二)同意由新能源集团向项目公司秀山县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至14,866万元,增资资金由新能源集团自筹解决,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三)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有超先生,1983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