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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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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公告

202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6日,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彦涛、翟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见,认为该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畴所必需,是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项目进行的合理预计,契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不存在任何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当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意将《关于审议哈铁科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项目补充预计发生金额,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控股股东为国务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竹学,注册资本为173,95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主要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

(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哈铁科技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契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1,974.5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25.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资金周转。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市场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哈铁科技公司市场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永海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周永海先生作为市场总监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周永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市场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周永海先生简历

周永海,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今历任哈局齐齐哈尔科研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哈局哈尔滨铁路科研所第八研究室副主任、第九研究室主任,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电事业部经理、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