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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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含2025年12月17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1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自2025年12月17日(含2025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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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18日(含2025年12月18日)起暂停办理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若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盛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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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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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认购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含)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每笔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方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否则所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无效。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关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券商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本公司新增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券商ETF(代码:159842)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