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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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华电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202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江东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项目类型属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销售收入、供热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础设施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为浙江华电江东能源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能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通知,因工作变动,胡海峰先生接替胡宇明女士出任江东能运公司总经理,郑海鸣先生接替余浩先生出任江东能运公司副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海峰先生和郑海鸣先生简历如下:

胡海峰,男,回族,40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江东能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江东能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务。

郑海鸣,男,汉族,49岁,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江东能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并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乌溪江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六、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日照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17日起在日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各基金业务开办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投资者在日照银行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日照银行的有关规定。日照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日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68-96588;

日照银行网站:https://www.bankofrizhao.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