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8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三点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OA、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晓锋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2.关于注销下属控股子公司捷马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下属控股子公司捷马公司的公告》。
3.关于下属煤一公司中标工程施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3名关联董事谢晓锋、陈勇、赵澄环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煤一公司中标工程施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修订本制度。同时,废止2015年3月27日公司制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事会撤销实际情况,全面修订本办法。同时,废止2023年8月18日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修订本办法。同时,废止2015年1月8日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7.关于不向下修正“能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不向下修正能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92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能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2.93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
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6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能化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 6个月内(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如再次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6月17日之后,若再次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能化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0万元。
2.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76号”文同意,公司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靖远转债”,债券代码“127027”。因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可转债简称于2023年4月18日起,变更为“能化转债”,代码“127027”维持不变。
3.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1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9日)止。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46,733,789股后的2,240,237,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3.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22年12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1月30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2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2月9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日)公司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元(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1元/股调整为3.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3年11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740,740,740股,发行价格为2.70元/股,2023年12月1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7元/股调整为3.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5,351,795,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9元(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0元/股调整为3.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公司总股本5,351,807,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0元/股调整为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并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2.93元/股,如向下修正,则修正后的价格将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能化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如再次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6月17日之后,若再次触发“能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91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煤一公司中标工程施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联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庆阳煤电”)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总价35,862.59万元(含税)。
2.庆阳煤电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下属企业,主要负责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煤一公司中标工程施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3名关联董事谢晓锋、陈勇、赵澄环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庆阳煤电主要承接宁中煤田项目勘探开发事宜,具体负责九龙川、春荣和早胜煤炭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法人。主要股权关系如下:
3.庆阳煤电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
庆阳煤电主要负责九龙川、春荣和早胜煤炭项目建设,目前处于基建期,尚未投入运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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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庆阳煤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进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包括进风立井净径7.5m、井筒深度1236.58米(包括延伸段36.58m),井筒冻结段掘砌深度1055m,壁间注浆,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13.1m,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煤硐室57.182m,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根据中标通知书,煤一公司和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2号回风立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工程总价35,862.59万元(含税),具体结算方式由三方另行协商决定。本次关联交易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煤矿煤炭建设工程预算、煤炭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同类型施工市场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招投标结果,煤一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庆阳煤电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龙川煤矿项目进风立井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早胜镇院子村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发改能源〔2023〕1541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工程内容:进风立井井筒冻结、掘砌及壁间注浆;进风立井与井底连接处、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临时改绞等工程的施工。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及《煤矿井巷工程质量评价标准》(NB/T51029-2015)的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5,862.59万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冻结、凿井措施费、壁间注浆、临时改绞工程为固定价格合同,井筒掘砌工程、立井与井底连接处掘砌工程、进风立井延深与井底清理撒煤硐室掘砌工程为单价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煤一公司本次中标九龙川项目部分工程施工,有助于扩大公司整体工程业务规模,保障煤一公司产能有效释放,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工程定价严格遵循招投标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能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27,589.40万元。
八、独立董事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89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16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整合业务资源,规范和压减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煤公司”)签订《股权(资产)划转协议》,靖煤公司将持有的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和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华能公司100%股权、煤一公司100%股权。
2.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划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需经上级相关单位决策通过并办理产权转让相关事宜。
二、划出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靖煤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靖煤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靖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划出标的基本情况
(一)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华能公司成立于1951年,主要经营矿井建设、民用建筑、机电安装、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业务,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靖煤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华能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华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2.煤一公司前身为原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成立于1953年。主营业务为矿山工程施工,承建多省煤炭基地骨干矿井及地面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承接多项煤炭洗选及储运、大型火电企业冷却塔、住宅建筑群等工程,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靖煤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煤一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煤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股权划转其他安排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靖煤公司将所持有的华能公司和煤一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华能公司和煤一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划转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职工安置等问题。
五、划转协议有关内容
公司与靖煤公司签订《股权(资产)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甲方为乙方100%直接控制子公司。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至乙方。
2.股权划转基准日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甲方对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据为: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3,299,242.04元、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9,258,731.45元。
3.本次划转的标的和方式
本次划转为同一控制下的股权划转,本协议签署时需划转子公司股权的目标公司名单、持股比例及股权交割:
■
“甘肃靖煤华能建材有限公司” 是 “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甘肃靖煤捷马矿山技术有限公司” 是 “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的子公司。
甲方将持有上述子公司的股权,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划转至乙方,乙方按照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甲方按照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资本公积处理,甲乙双方均不确认所得和损失。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股权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股权划转不涉及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资产权属变更及人员变动。
4.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划转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划转的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亦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已作出或可能作出的限制性措施。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划转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重大债务、或有负债、未披露的对外担保。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乙方及目标公司签署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所需的全部法律文件,并无条件配合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手续。
(7)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对财产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设立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以及查封等的情形。
5.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甲方承诺无任何隐瞒。
(2)甲方承诺对于未披露的、且发生于股权交割日前的任何债务、或有负债、担保责任、罚款、赔偿金以及因交割日前的事实或行为引发的任何诉讼、仲裁、行政调查索赔,均由甲方承担全部清偿及赔偿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股权交割日之前或之后,因交割日之前的原因引发的目标公司的税务风险、劳动人事风险、社保公积金缴纳风险、环保责任风险、产品质量责任风险等,一律由甲方承担。
(4)若目标公司或乙方因未清尝或承担本条第2、3款所列债务或风险被第三方追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及有效债权凭证后直接向债权人清偿。若目标公司或乙方为避免损失扩大或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而先行偿付的,甲方应在偿付行为发生或款项支付后向偿付方足额补偿。
6.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资产(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资产(股权)划转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审慎地行使对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并以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稳定运营为原则。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划转相关事宜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对外提供担保、处置重大资产。
(2)若甲方违反前款约定,导致目标公司新增债务或资产减损的,该等债务或损失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应以本协议为依据,密切配合,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费用及税费承担
(1)本次股权划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公告费等直接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2)本次股权划转所涉及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8.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组织架构的集约整合,有助于明确管理主体、优化决策流程,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与协调效率。通过本次划转,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矿建施工业务的统筹能力,拓展业务覆盖范围,增强核心竞争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战略协同。
本次股权划转均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股东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战略发展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93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考虑,现将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煤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化化工”)涉及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四建”)诉刘化化工、靖煤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一: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二: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
2023年10月21日,刘化化工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与中化四建签订《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净化合成单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018万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160万元、计日工43.3384万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部分固定单价。截止2025年8月25日刘化化工依约向中化四建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6925.1886万元,剩余合同内金额889.4730万元待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目前竣工结算尚未完成)。
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招标图与施工图的差异产生的合同外工程款项应当由双方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支撑性资料核对后确认,由于双方未能就合同外工程款项进行核对确认,以及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使用费存在分歧,刘化化工未支付合同外工程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1)被告一、二连带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51,453,752.05元(暂计,最终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
(2)被告一、二连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分段计算如下:
进度款利息:以未付进度款 39,462,250.95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10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结算款利息:以未付结算款11,991,501.1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10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上述两项诉请额合计52,077,057.08元(暂计至2025年7月31日)。
(3)原告就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被告一、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中化四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2025年11月24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根据规定查封、冻结刘化化工名下银行账户存款42,077,000元;查封、冻结靖煤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00,000元。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刘化化工为了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向人民法院提供反担保并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据此登记手续查封刘化化工名下部分房产,并解除对刘化化工账户的冻结。目前,原、被告双方已完成证据交换,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或延续到本披露日的诉讼案件154起,涉案金额合计106,331.81万元,其中98,781.73万元为公司及子公司延续到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诉讼事项,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对方诉求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亦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9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控股子公司捷马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16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控股子公司捷马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结合甘肃靖煤捷马矿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注销捷马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下属公司办理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
捷马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靖煤捷马矿山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079256796R
3.法定代表人:王治伟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3-09-16
6.注册资本:1127.4712万元
7.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水头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机械设备租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紧急救援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捷马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27.4712 万元。煤一公司出资777.4712万元,占比68.9571%;甘肃恒鼎顺源矿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鼎顺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31.0429%。
10.捷马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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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的相关安排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全部资产全面评估和审计清查,形成清算报告,捷马公司完成注销后,剩余资产、业务及人员由煤一公司妥善安排,依规办理交接手续。
四、本次注销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深化改革减级增效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顺应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注销完成后,捷马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战略发展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