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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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收益评价日符合合同约定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收益分配具体要求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3)本基金场内简称:国新红利;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央企红利 50ETF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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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5年12月25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