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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70版)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6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2026年度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含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可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600亿元(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及与金融机构协商结果,在前述额度内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业务品种及期限等具体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在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63)。

3.《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64)。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并编制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次董事会议案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编号2025-65)、《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6年度商品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并编制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次董事会议案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编号2025-66)、《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少镛、郑永达、蔡莹彬、曾源、张文娜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67)。

7.《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少镛、郑永达、蔡莹彬、曾源、张文娜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编号2025-68)。

8.《关于在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少镛、郑永达、蔡莹彬、曾源、张文娜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9.《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少镛、郑永达、蔡莹彬、曾源、张文娜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69)。

10.《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蔡莹彬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5-70)。

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6.《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新增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供应链业务发展及风险防控实际需要,提升整体风控效能,同意在公司职能部门增设信用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5-71)。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5-6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信用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开立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关税保证保险、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发行债券等的需要而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向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等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担保,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2026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1,93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

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895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34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1;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5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2;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有财务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3。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6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10亿元。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项下的增信措施额度。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调剂担保额度及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

表1:2026年度计划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总额、具体担保期限,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以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授权公司经理层审议反担保方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3.81亿元。

表2:2026年度计划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总额、具体担保期限,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以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授权公司经理层审议反担保方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2.62亿元。

表3:2026年度计划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有财务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总额、具体担保期限,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以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授权公司经理层审议反担保方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2025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该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调剂担保额度及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若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子公司及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1,296.68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2.58%,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1,296.68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0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6.43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4.24%,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6.43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余额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5-6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理财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中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6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6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收益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四、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理财管理规定》,对公司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委托理财期间,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风控、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审计、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4.公司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6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与效果受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收付汇预测风险、保证金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稳定性为目的。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的20%且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主要有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外汇远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或者某一时间段(期限大于两个工作日)以约定价格、金额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交易。

2.外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期,以不同的汇率进行金额相同、方向相反的两次本外币交换。

3.外汇期权:与金融机构约定,期权买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未来按约定汇率买卖外汇的权利。

4.利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规定时期内的一系列时点上按照事先敲定的规则交换一笔借款,本金相同,并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交换利息支付。

5.货币互换:与金融机构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换不同货币的本金,并在期满时以约定汇率交换回各自本金的一种金融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的20%且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作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全球化供应链服务提供商,业务涉及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率、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供应链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收付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付款回款期进行收付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对业务情况、付款回款期的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公司交易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以避免占用公司大量资金。

4.境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

(二)风险管理策略

1.依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汇率风险管理办法》《汇率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外汇套保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真实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4.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6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5.公司及子公司将高度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与属地实力一流的结算行与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稳定性为目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6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

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与内控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商品品种包括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等,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业务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供应链管理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近年业务规模均超过千亿元,主要经营品种包括铁矿、钢材、能源化工、天然橡胶、纸张纸浆、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企业打造集资源整合、渠道开拓、价格管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风险管控、品牌维护、产业投资等于一体的高附加值综合平台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淀,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供应链上下游综合服务,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内贸、进口、出口和转口等,且公司设有海外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和境外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内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行或银行进行。

四、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商品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而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境内外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境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

(二)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供应链板块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公司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商品衍生品业务,由业务、运管、财务、审计等多部门协调合作。公司拥有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团队,公司参与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风险控制、结算统计、财务核算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4.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关注境外交易风险,优先选择国际上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淀,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通过延伸供应链上下游综合服务,有利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5-6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情况概要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备注: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指甲方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和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给予甲方及其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融资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在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条件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同等条件下,相关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可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将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等条件下,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基于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金融服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金融服务金额上限为: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存入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性保函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4、乙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求。

5、双方同意,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6、乙方承诺,一旦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所存放的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转出所存放的款项。

7、甲方有权定期取得并审阅乙方的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乙方应当配合并在监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五)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3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个人私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废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高少镛、郑永达、蔡莹彬、曾源、张文娜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2月1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议内容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