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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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路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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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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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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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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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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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中邮保险在政策引导下,坚定长期投资理念,落实耐心资本实践,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中邮保险基于自身发展投资需求和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规划安排进行长期投资。中邮保险将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民生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增持四川路桥114,300股股票,占四川路桥总股本的0.001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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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方式导致本次权益发生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四川路桥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四川路桥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四川路桥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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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
韩广岳(签章)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四川路桥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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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
韩广岳(签章)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5-13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保险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34,77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邮保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是中邮保险基于自身发展投资需求和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规划安排进行长期投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保险持有公司股份为434,77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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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5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增持公司114,3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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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方式导致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邮保险基于自身发展投资需求和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规划安排进行长期投资。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中邮保险就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一中邮保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