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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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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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EP(PTTEP ED)向泰国公司签发授标函,授予泰国公司Bundled Phases 4 EPCI总包项目井口平台及海管新建工作包合同(以下简称“Bundled 4项目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有限公司”)须为泰国公司Bundled 4项目合同向业主提供母公司担保(暂估合同金额约8亿美元,以合同额40%为整体责任上限,最终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单笔金额未达到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有关条件,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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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泰国公司
受益人:PTT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PTTEP”)、PTTEP Energ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PTTEP ED”)、PTTEP International Limited(“PTTEP I”)
担保主要内容:国际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业主保证,泰国公司及时履行其因Bundled 4项目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职责和/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泰国公司现在和将来应付的所有款项,以及现在和将来对泰国公司提出的所有索赔。若泰国公司无法履约,则国际有限公司应立即履行泰国公司在合同项下或因合同产生的所有未完成义务。
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母公司担保金额以Bundled 4项目合同项下具体业务订单金额为准。任意时点全部订单母公司担保累计占用金额合计不超过3.2亿美元。
担保期限:母公司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Bundled 4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际有限公司为泰国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有利于增强泰国公司市场开发及承揽工程业务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此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孙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履约担保额度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7项,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约14.22亿美元(含暂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35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8.32%。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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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5-03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财务”)于2002年5月1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2002年6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
法定中文名称: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楠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7H2110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818Y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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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海油财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海油财务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海油财务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海油财务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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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对公司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负责推动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决定上述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合理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政策,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职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并根据风险管理状况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监控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风险。
海油财务设立风险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政策;按《权限手册》规定审议业务;审议影响风险状况的其他重大事项。
海油财务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一一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对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公司投资、授信等重要业务及新业务的风险审查、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定期分析公司风险状况;负责日常业务风险咨询,组织开展公司风险管理培训,推动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
海油财务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审计稽核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
海油财务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风险控制职能,识别、监测、控制业务相关风险;对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梳理本部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并负责实施。
海油财务建立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持续提升对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为经营合规安全稳健提供坚强保证。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海油财务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海油财务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审查和统一授信,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流动性比例实时监测,完成标准化监管数据平台搭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海油财务从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行全覆盖、重要性、制衡性、相匹配、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审查方面,海油财务针对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同业授信业务等重大经营事项不断完善风险审查机制。合规风险管理方面,海油财务建立合规审查前置机制,明确合规一票否决制度,保障合规审查独立性和有效性。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方面,海油财务建立以季度为周期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多个维度对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详尽分析,为公司对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提供信息支持。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及跟踪处置方面,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确保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创造条件。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海油财务不断推进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审批流全链条线上化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管控断点审批风险;通过开展数据治理项目,建立公司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安全保障。审计监督方面,海油财务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海油财务信息沟通渠道通畅,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海油财务确立稳健谨慎的风险偏好,以“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在公司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开展各类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2025年上半年,海油财务保持标准普尔评级为A+,穆迪评级为A1,为中国商业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水平。海油财务自开业以来,持续保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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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海油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海油财务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公司未发现截至2025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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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69.79亿元,其中存放海油财务9.86亿元,存放商业银行59.79亿元,在海油财务存款比例为14.33%。报告期内,公司在海油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均控制在标准内,未超过公司与海油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设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报告期内,海油财务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存续向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在海油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海油财务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可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海油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海油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对海油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根据对海油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海油财务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海油财务在与202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认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海油财务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2月1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章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泰国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Bundled Phases 4 EPCI总包项目出具担保,担保金额3.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65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泰国公司Bundled 4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止,预计至2032年5月31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为13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总额度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授信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所属乌干达分公司向COOEC AND CPECC JOINT VENTURE提供金额为6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展期,期限从原协议到期日次日起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年化利率6%。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具体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审计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强对控股公司的管理,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珠海”)投资约86,539.8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收购对价85,946.83万元人民币)收购福陆国际(Fluor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投资资金全部为海工珠海自有资金。完成收购后,海工珠海持有中海福陆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100%。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收购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2024年任期激励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长王章领先生、董事彭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26年总体计划投资约24.38亿元,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装备、科研资本性支出、信息化建设、安全、节能低碳、环境治理、办公设备及慈善公益等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关于更换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金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刘赛顶先生和陈佳奇先生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鉴于原保荐代表人陈佳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赵海瑞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陈佳奇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赛顶先生和赵海瑞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赵海瑞先生简历
赵海瑞先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并拥有法律从业资格。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华电新能、石化机械、多氟多、钢研高纳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或资产重组工作,在投行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
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珠海”)拟以自有资金85,946.83万元人民币收购Fluo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福陆国际”)持有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海工珠海持有中海福陆51%股权,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工珠海所持中海福陆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中海福陆同时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珠海
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变为全资孙公司,但本次交易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海工珠海将与福陆国际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及交割条件成就后,办理本次交易的交割。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布局,持续推进深水及新能源工程装备领域的差异化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公司对中海福陆的管控力度,优化其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与决策效率,海工珠海拟与福陆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85,946.83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收购福陆国际持有的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
中海福陆作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通过海工珠海间接持有中海福陆100%股权,中海福陆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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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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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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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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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陆国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中海福陆49%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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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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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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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福陆不存在本次交易双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股东对本次交易享有优先购买权等优先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海福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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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福陆上述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除本次交易进行资产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中海福陆分别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中海福陆部分存货资产可变现净值的资产评估,并由评估机构相应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25】第0052号”、“东洲评报字【2025】第1625号”评估报告。该等评估仅涉及对中海福陆部分资产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不涉及对中海福陆整体净资产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67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海福陆净资产评估值为401,666.26万元人民币;经收益法评估,中海福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96,100万元人民币。该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396,1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结合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历史、公司对福陆国际战略调整的快速响应和支持,以及中海福陆后续建设投入等综合因素,经双方充分谈判、最终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标的4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85,946.83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作价低于前述资产评估结果。未考虑该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海工珠海与福陆国际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就海工珠海收购福陆国际持有的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的具体交易安排进行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转让方:Flu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受让方: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及付款
(1)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为85,946.83万元人民币。
(2)付款及资金监管安排
(a)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七(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i)以其自身名义于中国银行天津海洋支行(以下简称“监管行”)设立一个股权转让价款监管与支付专用的人民币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户”),(ii)双方应与监管行签署《监管协议》。
(b)不迟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七(7)个工作日,受让方应当将等值于股权转让价款的人民币资金转入监管户,并由监管行根据《监管协议》实施监管。
(c)在交割日,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共同向监管行发出指令,要求监管行将监管户内的股权转让资金解付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3、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协议且受让方已经在协议上加盖其公章之日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中海福陆的控制力,有效推进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落地实施,并可依托海工珠海基地进一步为公司打造深水与新能源工程装备差异化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5-04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油工程A座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6日
至202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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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油工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一键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和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A1719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刘立新
联系电话:022-59898627 电子邮箱:liulx5@cooec.com.cn
(二) 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5-03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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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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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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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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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如下:
(1)提供结算服务:办理结算业务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2)提供存款服务: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乙方挂牌存款利率基础上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3)提供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4)提供贷款服务: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5)提供保函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6)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二)交易限额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遵守以下关联方交易限制:
(1)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于每日可保留的合计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限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小写),甲方可对上述账户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与乙方签署的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合计为人民币13.00亿元(小写),甲方可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存贷款完全基于自主决定。
(三)运作方式
(1)如有需要,双方及甲方确保并促使其附属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本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并使具体金融服务协议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甲方或其附属公司与乙方于本协议生效日之前已签署且有效期尚未届满的金融服务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仍然有效,并视为根据本协议原则及规定签订的具体金融服务协议,但如该等金融服务协议与本协议的原则及规定不一致,则应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和规定进行相应修改。
(五) 协议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甲方202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本协议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或本协议中某类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但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其中说明终止本协议或何种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会予以终止及何时终止。某类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不影响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金融服务协议或相关书面确认文件的任何一方在该等协议或相关书面确认文件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如果上海上交所对本协议的内容提出任何意见或要求,或为遵守《上市规则》的任何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上海上交所的意见、要求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它任何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4)如果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或正在进行清算解散的司法程序或停止经营业务,另一方可向该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5)如果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全部终止,则本协议终止。
(6)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包括支付已到期及应支付价款的责任,或就违反本协议应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为 13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2026 年 6 月 30 日。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4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所属乌干达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向COOEC AND CPECC JOINT VENTURE(以下简称“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650万美元借款,利率为6%,原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期限将于2026年4月到期。本次拟将协议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展期利率为6%。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对象翠鸟油田联合体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且资产负债率超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联合体另一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CPECC)Uganda Limited(以下简称:中油工程乌干达子公司)也将对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财务资助并进行展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油田联合体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及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8日和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翠鸟联合体执行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根据翠鸟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与联合体另一方按照各自在联合体权益份额占比分别向翠鸟联合体提供不超过650万美元、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利率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4-031)。
2025年4月,翠鸟油田联合体分别与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中油工程乌干达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年化借款利率均为6%,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5-016)。2025年4月,翠鸟油田联合体收到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中油工程乌干达子公司的首笔借款,拨付金额各为200万美元、合计400万美元。
为持续保障翠鸟油田联合体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借款资助协议进行展期,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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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董事人数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翠鸟油田联合体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旨在满足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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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乌干达翠鸟油田项目联合体,联合体经营情况正常,项目预计盈利状况良好,项目整体执行风险可控;项目业主资信优良、信用记录稳健,经核查,被资助对象及业主均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根据项目最新现金流规划及还款方案,展期后借款协议到期前,工程回款预计可全额覆盖本次财务资助本息。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向翠鸟油田联合体借款金额为650万美元,借款期限拟从原协议到期日次日起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年化借款利率6%,资金用于翠鸟油田联合体项目的合同付款和其他运营付款,如出现违约,翠鸟油田联合体将支付贷款本金0.15%。/日的罚息。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与翠鸟油田联合体尚未签订财务资助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翠鸟油田联合体经营情况正常,项目盈利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公司已按照联合体协议派员担任联合体关键管理人员并参与运营管理,能够及时掌握联合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建设进展,督促项目按期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回款,以便联合体能够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具体手续,并要求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翠鸟油田联合体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跟踪核查,严控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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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