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拟分别向青岛国际邮轮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轮港开发公司”)购买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航运金融中心”)部分资产,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86,411,434元、人民币79,509,340元(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
● 本次交易对方为邮轮港开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邮轮港开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累计1次,累计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生产及办公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分别与邮轮港开发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分别向邮轮港开发公司购买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和B塔楼2-5层(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分别为286,411,434元、79,509,340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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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累计1次,累计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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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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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港开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邮轮港开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邮轮港开发公司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邮轮港开发公司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邮轮港开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邮轮港开发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影响邮轮港开发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邮轮港开发公司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以及B塔楼2-5层。标的资产为邮轮港开发公司的商品房项目,邮轮港开发公司以销售商品房模式向公司出售标的资产,邮轮港开发公司已经取得标的资产的商品房现售许可证。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邮轮港开发公司已取得坐落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青路6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标的资产为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建设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使用权年限为40年。目前,航运金融中心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具备现房销售条件。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邮轮港开发公司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按规定向公司及集发公司销售标的资产,参考经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分别为: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总价为286,411,434元,B塔楼2-5层总价为79,509,340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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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属于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以经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邮轮港开发公司向第三方销售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其中,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及14-15层,总建筑面积16,090.53㎡,销售单价为17,800元/㎡,价格总计为286,411,434元;航运金融中心B塔楼2-5层,总建筑面积4,677.02㎡,销售单价为17,000元/㎡,价格总计为79,509,340元,本次交易总价合计365,920,774元。
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与B塔楼的单价差异在于建筑物公共配置规格及空间分摊成本的不同,B塔楼因无避难层,精简电梯数量,成本较低,因此B塔楼单价低于A塔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了可比市场交易价格,且本次交易价格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销售价格范围内,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双方:
合同一:公司和邮轮港开发公司
合同二:集发公司和邮轮港开发公司
2、标的资产:
合同一: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
合同二:航运金融中心B塔楼2-5层
3、交易价格:
合同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17,800元/㎡,交易价格为286,411,434元。
合同二: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17,000元/㎡,交易价格为79,509,340元。
4、付款方式及期限:
公司及集发公司应当分别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邮轮港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5、交付时间:邮轮港开发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分别向公司及集发公司交付标的资产。
6、合同生效: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公司及集发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逾期超过90日,邮轮港开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邮轮港开发公司不解除合同的,公司及集发公司按日计算向邮轮港开发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邮轮港开发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向公司及集发公司交付标的资产,逾期超过90日,每逾期一日,邮轮港开发公司应按照交易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公司及集发公司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集发公司向邮轮港开发公司购买标的资产,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所购资产紧邻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将用于日常办公,有助于改善办公环境,提升企业形象,符合公司长远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表决,同意将《关于购买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项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购买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项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除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崔亮及王芙玲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4人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青岛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1次,金额为40,782,320元,属于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青岛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针对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被收购公司业绩下滑或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
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董家口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或“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09,706.71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审计值为准,下同)。
● 相关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未取得用海审批等手续,项目整体的用海面积、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有关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董家口港区的开发建设,持续提升集装箱码头作业能力,服务保障青岛港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建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董家口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09,706.7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董家口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
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
在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东岸规划集装箱泊位区北端湾底通用码头#7泊位的南侧,建设3个集装箱专业化泊位,分别为1个7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建设)、1个10万吨级和1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岸线长度1,167米,码头堆场用海总面积125.9724公顷,设计年通过能力320万TEU。码头及堆场均按全自动化标准建设。
(三)效益测算
本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5%。
(四)投资主体及规模
本项目由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09,706.7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4年,预计2029年建成。
(六)项目进展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核准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岸线批复、安全条件审查、陆域形成环评、项目环评、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疏浚、护岸及陆域形成)批复等有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等。
三、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集装箱码头是水陆联运的枢纽站,本项目通过在董家口港区新增专业化集装箱码头,与前湾港区利用现有码头升级改造挖潜式提升集装箱作业能力相结合,有助于提升集装箱码头能力,更好地服务集装箱国际中转和腹地货物运输增长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尚未取得用海审批等手续,项目整体的用海面积、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有关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非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上限为15.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2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2、为便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前述最高限额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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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56929610P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1号(A)
法定代表人:吕世鹏
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物流业务及港口增值服务,包括运输、场站、代理和仓储等服务。
最新的信用状况:根据青港物流在中国人民银行黄岛区支行自主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其信贷记录正常。
青港物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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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财务数据为青港物流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数字差额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青港物流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青港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2026年度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系满足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对青港物流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
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董家口通用码头工程”或“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661,458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审计值为准,下同)。
● 相关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未取得用海审批等手续,项目整体的用海面积、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有关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港口货物通过能力,优化生产布局,满足港口作业需求,服务保障国家战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董家口通用码头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661,458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董家口通用码头工程。
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
在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北侧及东侧岸线,建设7个3-7万吨级通用泊位,分别为北侧岸线建设4个3万吨级泊位、东侧岸线建设2个4万吨级泊位及1个7万吨级泊位。码头岸线长度1,668米,陆域总面积109.5329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106.1380公顷,透水构筑物3.3949公顷),设计年通过能力1,433万吨。
(三)效益测算
本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2%。
(四)投资主体及规模
本项目由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估算为人民币661,45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4年,预计2029年建成。
(六)项目进展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工程项目备案、节能报告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岸线批复、初步设计批复、陆域形成环评等有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等。
三、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董家口通用码头工程是董家口港区通用散杂货码头作业的重要支撑,有助于承接前湾港区和大港港区转移的部分散杂货、件杂货货种码头作业,更好服务临港及周边粮油加工、钢铁、木材、汽车、设备等货物运输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尚未取得用海审批等手续,项目整体的用海面积、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有关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全体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董事有效表决,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09,706.71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审计值为准,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东部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投资估算为661,458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审计值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关于购买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项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国际邮轮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和B塔楼2-5层,交易价格分别为286,411,434元、79,509,340元。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崔亮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最高限额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