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3、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4、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提议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先生、张华振先生、孙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董事凌锦明先生、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公司拟对《高能环境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拟同步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高能环境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议2026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销售材料及成套设备以及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工材料、环保材料以及接受东方雨虹提供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等的需求,公司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雨虹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李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表中所述“东方雨虹”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下同;“玉禾田”指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上发生金额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下同。

注1:2025年1-11月,公司与上述各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类别子项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基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根据当时的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评估与测算,包含了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2)上表中为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包含2025年12月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3)上表中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等因素导致,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三)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注2: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基于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并与关联方充分沟通、充分评估作出的预计,受市场及经营计划变化等影响,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与2026年度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预计值,在2026年实际发生过程中可能存在差异,故在同一关联交易类别范围内,东方雨虹各公司间的预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51540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注册资本:238,869.986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进出口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352432544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五星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441UUG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濮阳工业园区金濮路36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贵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077457164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东方雨虹”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前述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的法人,“东方雨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东方雨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雨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材料及成套设备等;向其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工材料、环保材料以及接受其提供的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预计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与东方雨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7日

至2026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关联股东李卫国回避表决;议案2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04,001,801 股, 即总股本 1,523,234,457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19,232,656 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凌锦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董事龙少鹏先生、李烨炜女士、独立董事黄常波先生、王竞达女士、刘力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李卫国先生委托凌锦明先生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筹资成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上市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申请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草案)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6、议案8、议案9.01、9.02、9.0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涉及的董高责任险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赵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1.02%,故本次新增150,000万元额度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新增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77,409.35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1.02%,故本次新增150,000万元额度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新增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

在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150,000万元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总裁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江西鑫科提供的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内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包括保证协议、质押协议、抵押协议等);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为江西鑫科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在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资信良好、风险可控的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或办理与各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江西鑫科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结合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宜,本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合计情况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588,800万元:其中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040,000万元,该新增1,04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51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至2026年6月4日。

二、2025年拟新增对外提供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将在新增担保事项将要发生时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新增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新增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风险可控,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江西鑫科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产能释放,有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决策效率,可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江西鑫科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01,71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97,126.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17%;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5,4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4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10,01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8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