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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公寓H座二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健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提名朱岩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交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召开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公司将另行刊发会议通知。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0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朱岩先生的任职资格,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朱岩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朱岩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担任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朱岩先生简历

附件:

朱岩先生简历

朱岩,男,50岁,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经济学学士。朱先生历任北京金隅股份水泥事业部副部长,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先生自2025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朱先生在公司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