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76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1名(第六项、第七项议案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八名为非独立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
经符合推荐条件的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荐提名宋嵘先生、杨旭东先生、张华先生、蔡昀先生、薛志旺先生、王永磊先生、赵晶晶女士、王胜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荐提名曹文炼先生、沈翎女士、周黎亮先生、李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5万元,津贴发放日期自其当选的股东会之日起。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单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详情请参见《招商公路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审议《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具体详情请参见《招商公路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出资人及管理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嵘先生、杨旭东先生、张华先生、蔡昀先生、薛志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具体详情请参见《招商公路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嵘先生、杨旭东先生、张华先生、蔡昀先生、薛志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详情请参见《招商公路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一、董事简历
宋嵘先生:1972年出生,毕业于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获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招商公路董事长。曾任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宋嵘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旭东先生:1973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长安大学,获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董事、总经理;兼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交通年鉴》理事会理事,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理事长。曾任招商公路副总经理,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阳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华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西华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桂梧、桂兴、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杨旭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华先生:1973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获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招商公路董事,招商局交通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公路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公路学会隧道工程分会理事长。曾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副部长(兼任招商局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发展研究部总经理,重庆市智翔铺道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张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昀先生:1968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审计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董事;兼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健康产业事业部副部长,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主任,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英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审计处处长等职务。
蔡昀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志旺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获软件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董事;兼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文化与旅游发展局(党委宣传部)副科长,招商局集团办公厅主任秘书,招商局集团总经理秘书,招商局集团办公厅文秘处处长,招商局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兼政策研究与文秘处处长,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薛志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永磊先生:1973年出生,正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以及技术经济专业,获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之后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位。现任招商公路董事,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部副经理、营运管理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王永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晶晶女士:1982年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工商管理(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原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挂任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助理)、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期间兼任经营计划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期间兼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赵晶晶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胜伟先生:198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民航学院,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之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中心执行总监、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金融产品发行委员会副主席。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监、投资总监、高级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研究员等职务。
王胜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简历
曹文炼先生:1960年出生,资深金融政策专家,中国智库领军人物,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独立董事,莫干山研究院理事长,丝路产业与金融国际联盟理事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曾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副司长,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兼对外开放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等职务。
曹文炼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翎女士:1961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计划统计专业,之后就读于长江商学院EMBA,获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兼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等职务。
沈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黎亮先生:1962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独立董事。曾任交通部安监局副处长、交通部办公厅调研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西亚公司总经理、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周黎亮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兴华先生:1967年出生,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同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获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同济大学道路工程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现任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同济大学中国交通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规划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李兴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招商公路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79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2026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2024年、2025年、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金额最高均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贷款余额最高均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拟调整公司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调整为100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嵘先生、杨旭东先生、张华先生、蔡昀先生、薛志旺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简况
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1%的股权,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49%的股权。
(二)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原名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具备金融机构法人资质的财务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取得《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1]118号)》,并于2011年5月1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成立。2017年8月14日,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获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更名,并于2017年8月18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优良。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13.17亿元,所有者权益66.3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42.27亿元。2025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2.21亿元,净利润1.6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
(2)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指令办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对外收付业务,并提供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根据公司申请,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基于SWIFT渠道的资金管理服务。
(3)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周转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外汇服务
根据公司申请,可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买方信贷、债券承销、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6、基于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金融服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金融服务金额上限为:
(1)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2)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公司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调整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额度,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且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总额为68.35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总额为36.40亿元;年初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产生存款贷款利息等合计1.09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非融资性保函余额为0.26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余额为0.60亿元,其他关联交易业务0.05亿元。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与财务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7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
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重庆
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设计”)为其参股公司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16.4亿元的银团贷款提供不超过其持股比例的人民币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131号交通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代高飞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2024年09月27日至无期限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招商设计持有0.5%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招商设计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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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5年9月财务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反担保情况:无
担保用途:银团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建设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需要向银团申请贷款,按银团要求需要对贷款提供担保。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次向银团申请的贷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招商设计对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银团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招商设计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股权比例说明
公司间接持有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0.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设计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风险可控。
4、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情况
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未超招商设计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2,7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2%。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6,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78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拟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应急赈灾等公益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出资人及管理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嵘先生、杨旭东先生、张华先生、蔡昀先生、薛志旺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登记信息名称: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张军立
企业性质:基金会
基金会住所/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沿山路21号2层
经营范围:济困扶贫、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设立时间:2009年6月15日
设立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二)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正式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是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由招商局集团发起并持续捐资。以“关注民生、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和谐发展”为宗旨,主张通过理性的思考、实事求是的态度、创新和可持续的做法,为有动力的人提供向上的阶梯,推动平等合作,建设更加富强、公正、美好的社会。
2020年-2024年,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累计接受捐赠及其他收入为人民币56,806.04万元(其中招商局集团及各下属公司捐款额为人民币55,406.61万元);累计发生公益支出为人民币52,619.58万元,开展公益项目240余项,管理成本为人民币2,557.25万元。
2024年度,招商局慈善基金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019.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基金会属非营利组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636.3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16.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820.03万元。
(三)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招商局慈善基金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应急赈灾等公益活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肩负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成长价值。招商公路作为上市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对公司的认可与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8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华丰大厦1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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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请查阅2025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扫描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华丰大厦11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56529088,传真:010-56529111
2.联系人:高莹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华丰大厦11层;邮编:100029
4.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965
2.投票简称:“公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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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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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提案1、2为累积投票提案,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目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
2.提案3、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请在“同意”栏目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目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目内相应地方填写“√”。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