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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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被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冻结84,393.2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裕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赢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84,393.20元。

三、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资金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含本次新增冻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计冻结账户资金87,132.18元,占募集资金净额0.0089%,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053%,相关占比较小,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2、相关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解决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0,411,5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25,024,859.64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12,816,265股变更为1,802,404,765股,公司总股本由1,812,816,265元变更为1,802,404,765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50%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三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4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走势变化等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含),同时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年 5 月4日止。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 年7月16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23,000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2.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049,719.2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2月11日,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总金额为50,049,719.2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数量的50%,即10,411,5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25,024,859.64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的50%(即10,411,5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