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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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通达新材料”)、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洛阳中盛贸易有限公司、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通达宏基”)提供不超过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编号为371XY251216T000293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招商银行与通达宏基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马红菊女士直接持有通达宏基10%的股权,曲洪普先生直接持有通达宏基2%的股权,就上述担保债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编号为371XY251120T00019804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招商银行与通达新材料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通达新材料40%的股权,就上述担保债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MA9MQG6901

1.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76号

1.4、法定代表人:史梦晓

1.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1.6、设立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8、股权结构:

1.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宏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2.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3、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2.4、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2.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6、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2.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股权结构:

2.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1.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3、债务人: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5、保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1.6、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主合同编号为371XY251216T000293的《授信协议》下所形成的债权,授信期间即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

1.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 被担保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务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5、保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6、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主合同编号为371XY251120T000198的《授信协议》下所形成的债权,授信期间即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8年11月25日。

2.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73,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775.1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73%,剩余可担保额度为43,224.86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的编号为371XY251216T000293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的编号为371XY251120T00019804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