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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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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5-06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长吴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均经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志新、刘奕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