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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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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7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张伟先生获聘时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在张伟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之前,仍由公司董事长尹俊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临07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近日,张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6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备案已于2025年12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张伟先生自任职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尹俊涛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8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居民电价补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2024年7月-2025年6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8,133.96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本次收到的居民电价补贴资金8,133.96万元,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9月29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号)文件精神,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州保持一致,补贴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公司收到2024年7月-2025年6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8,133.9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9%。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居民电价补贴资金8,133.96万元,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上述补贴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