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
95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部分钢材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后,高度重视《决定》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