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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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07%股份的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12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请增加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将《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避免重复召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议在公司即将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2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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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第三十八次、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12月13日、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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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书面通知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姜军先生、皇春萌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因相关监事回避表决,致表决人数不足半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37,3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1,03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7%。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6,282,731股减少为305,245,431股,注册资本将由306,282,731元减少为305,245,431元。
● 本次拟提前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37,3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7.36元/股,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73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0,628.2731万股的0.3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763.452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麦迪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已完成非交易过户,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73万股,回购价格5.29元/股(含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进行相关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员工未签署认购协议,未实际缴款。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筹划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维护保障公司、员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相关规定,拟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股份103.73万股尚未完成非交易过户,员工未签署认购协议,未实际缴款。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与认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拟将回购专用账户中103.73万股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不再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用途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拟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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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积极探索可行的激励方案,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相关事项。因相关监事回避表决,致表决人数不足半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是为了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所做的决策,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及《持股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