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64,3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本次被轮候冻结364,389,14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51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其中,累计司法标记490,394,770股,累计冻结81,000,770股,合计占其持股数的88.93%,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累计轮候冻结767,829,612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50%,占公司总股本的40.62%。
公司于2025年12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来函告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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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标记/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标记/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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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嘉华控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轮候冻结767,829,612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50%,占公司总股本的40.62%。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来函告知,其与公司经营业务独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业务履行等产生影响。股份冻结或标记均为借款合同纠纷,控股股东正在与债权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尽快与各债权方达成和解。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13.01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合同纠纷正在协商解决中。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正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方面的债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248,400,000股尚处于司法拍卖公示阶段,本次公告事项如果控股股东方面与相关债权人和解不达预期,不排除亦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处理相关股权的情形,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有关控股股东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会积极配合股东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9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