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5-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2日起增加长江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95579.com、95579/4008-888-99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均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一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一: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因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下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及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述基金将于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以下基金将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至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自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起恢复上述业务。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因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因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至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公司决定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至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期间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各基金实际情况为准),并自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是否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部分基金如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3、本公告主要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相关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2日起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18.cn、95357)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