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12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25年香港圣诞节旗下部分
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公司决定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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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基金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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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的有关约定,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8月28日证监许可〔2025〕188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证资管”)已就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注册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2月1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
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2025年12月22日起,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集合计划正式变更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本次变更注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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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计划合同》具体修订已在国证资管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的《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详细披露。
二、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1、自2025年12月22日起,《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自2025年12月22日(含)起,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3、根据国证资管发布的《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已通过销售机构签约的投资者,如未在 2025 年12月19日 15:00 前向销售机构申请解约,将视为同意相关安排,其持有的份额相应结转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未解约的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自2025 年12 月22日起可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无需重新签约。
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由于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申购采用自动申购方式,对于未解约的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风险。
4、《基金合同》生效后,拟新参与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的投资者,需通过销售机构签约,投资者签约后,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该基金的权限,投资者方可参与该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业务安排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果销售机构暂不支持新增签约,未签约的投资者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国证资管于 2025 年7月17日发布《关于调整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25年7月16日(含)起,投资者持有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降至 0.02%/年。自 2025 年 12 月 22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仍继续执行原集合计划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标准,即本基金仍按照销售服务费率为 0.02%/年执行,不再另行公告;若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后续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仅对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ssence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