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4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和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12月27日开始至2025年12月16日结束,累计回购股份129,969,2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办理完毕上述129,969,289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13,670,848股变更为11,483,701,559股。

三、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注销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2025年12 月1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为依据)持股比例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注: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质押专户已于2025年12月16日解除质押,相关股份划转至南山集团普通账户内。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锦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大宗原辅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 交易品种:伦铝期货合约

● 交易工具:远期

● 交易场所:具有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伦敦金属交易所

● 资金规模: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年度总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2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拥有全球唯一同地区最完整的铝产业链,该产业链涵盖了能源、氧化铝、电解铝、铝型材、铝板、带、箔等整个铝产业上下游环节,主要产品涵盖了建筑型材、工业型材、高精度铝板带箔等领域,生产规模居国内前列。

锦泰贸易作为公司旗下专注铝产品进出口的主体,核心面临产品销售价格下跌风险敞口、大宗原辅材料采购上涨风险敞口两类与伦铝价格相关的风险敞口;上述风险敞口均与伦铝价格波动直接相关,覆盖产品销售管理及大宗原辅材料采购核心环节,伦铝价格的单边波动将直接传导至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状况。

本次保值交易的伦铝期货远期合约,其标的资产(LME 原铝)与公司进出口产品的定价基准(伦铝价格)完全一致,伦铝期货价格作为全球铝产业定价标杆,具备明确且紧密的风险相互对冲经济关系;合约价格与公司产品定价的联动性基于全球铝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伦铝期货远期合约变动趋势与公司采购价格、销售价格风险敞口的损益变动相反,确保了期货合约与风险敞口的精准对冲关系。

公司开展伦铝期货远期合约套期保值以“风险对冲”为核心目标,通过锁定进口大宗原辅材料价格、出口销售价格,平抑铝价波动对经营的冲击,稳定出口业务盈利、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及经营风险可控、提升抗风险能力,保障出口业务稳健发展。

2、交易金额

(1)锦泰贸易已与境内多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资格的银行完成洽谈大宗商品衍生品业务,并与部分银行签署《大宗商品衍生交易主协议》及附属协议等文件,现已具备在境内从事外盘伦铝套期保值业务资格;

(2)交易数量:年度境外期货总保值量不超过20万吨,按目前伦敦金属交易所三月期铝价2,800美元/吨计,套期保值占用保证金比例按10%计算,预计需要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约40,000万元人民币,相关的交易资金占用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能够有效节约锦泰贸易现金流;

全部建仓所需保证金计算公式:伦铝价格*保值数量上限*保证金比例*预期汇率均值=2,800美元/吨*20万吨*10%*7=39200万元人民币;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年度总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2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拟以自有资金应对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出口订单定价模式为伦铝价格+加工费,伦铝价格受宏观、资金、情绪等因素扰动,容易出现剧烈波动,伦铝价格大幅波动不利于公司经营利润的稳定。

公司拟通过伦铝套期保值来实现出口订单销售价格的提前锁定,来防范和规避伦铝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出口业绩的负面影响,寻求出口订单利润的稳定实现。

公司本次交易品种为伦铝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为远期,交易场所为具有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伦敦金属交易所。

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通过银行柜台交易来进行实务操作,而非在境外直接从事期货交易,公司直接与拥有境外衍生品交易资质、资金实力雄厚、履约信誉度高的银行签订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附加协议,约定双方合同生效的条件、争端解决办法、违约补偿机制,合理保障双方的权益,将业务自身的法律风险已降到最低。

5、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现阶段外盘伦铝价格涨跌限制为12%,未来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出现连续的涨跌停行情,存在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2)资金风险:外盘伦铝保值业务交易资金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但部分银行保证金占用比例过高,易导致授信额度的使用率偏低,完全依赖授信额度开展交易,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信用风险:银行授信交易并非完全转嫁风险给银行,大宗商品的报价来源于外部市场,我们无法获知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或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2、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开展外盘伦铝的保值业务,一方面能够满足境外客户订单点价的需求,另一方面为了有效锁定出口订单的预期销售利润,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完善的交易方案,期货内外盘同步操作,同时设置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价格波动,并进行相应的止损操作。

(2)资金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主管财务部门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账目处理、资金调拨,并跟踪账目结算,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内部资金监管机制。

(3)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将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及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强化业务流程学习,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为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4)信用风险控制措施: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与公司有着长久合作业务基础的多家银行作为境外保值业务的委托单位,密切沟通银行大宗衍生品交易部门,熟悉银行内部报价机制及风险源头,可以通过分仓交易,把信用风险降到最低。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保值会计》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无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 2025-087)。

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公司及广大投资,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因市场情况导致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52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亿元人民币与上限6亿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1,483,701,55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7.52元/股测算,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32.94亿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0.18亿元(未经审计)。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6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8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5%。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除控股股东发行的可交债情况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通过对汇率风险敞口的管理,提前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经营

周期内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损益不确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

交易品种:美元、欧元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业务

经营资格的银行

资金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

锦泰贸易的影响,使其专注于经营活动,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仍然能够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作为国际贸易企业,日常经营涉及大量跨境贸易结算,主要面临的汇率风险敞口包括外汇收入汇率风险下跌敞口、外汇支出汇率风险上涨敞口两类,覆盖公司进出口贸易的核心结算环节,汇率波动幅度越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越显著。

本次选用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衍生品合约,其定价基础为美元、欧元兑人民币的市场汇率,与公司跨境收支对应的汇率风险敞口具有直接且紧密的风险相互对冲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基于外汇衍生品市场与跨境贸易结算市场的汇率联动性,衍生品合约的汇率变动趋势与公司汇率风险敞口的损益变动趋势相反,能够实现风险敞口与衍生品合约的有效对冲。

公司开展美元、欧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不以金融衍生品盈利为目的,核心在对冲风险。锁定进口购汇成本与出口结汇收入,稳定进口盈利及出口利润;减少汇率波动对财报的影响,降低汇兑损益不确定性;规避汇率风险,助力聚焦国际贸易拓展、供应链优化等核心业务,提升抗风险能力,最终将汇率波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保障经营利润稳定可持续。

2、交易金额

根据锦泰贸易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锦泰贸易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年度总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2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额度和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市场情绪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加大。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提升,双向波动成为常态目弹性会进一步加大。汇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大,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明显提升。

通过银行对远期结汇或远期售汇汇率进行锁定,从而降低未来汇率波动对锦泰贸易汇兑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品种为美元、欧元,交易工具为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5、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

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锦泰贸易的影响,使其专注于经营活动,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仍然能够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风控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锦泰贸易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鉴于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 锦泰贸易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交易。

(4)仅以外贸业务开展中锁定业务风险敞口为目标,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资业务。

(5)具体业务操作中,由专门团队独立操作,并形成业务定期汇报机制。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会计》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9日

至2026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联系人:李盛吉 联系电话:0535-8616188

传真:0535-8616230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2657062 邮箱地址:600219@nanshan.com.cn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5年1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29,969,2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上述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份注销申请,并于2025年12月19日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13,670,848股变更为11,483,701,559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减少注册资本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与公司实际情况、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公司及广大投资,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因市场情况导致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52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亿元人民币与上限6亿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5年12月16日实施完成并于12月19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根据上述减少注册资本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与公司实际情况、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因此公司拟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案手续。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锦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大宗原辅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年度总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为铝价+加工费,生产经营涉及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与铝价息息相关,且产品生产至销售具有一定周期,铝价的波动对半成品、库存金属具有较大影响。

因此,公司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成品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期货保证金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另预留20,000万元追加保证金以应对期货交易所节假日临时调高保证金等需求,用以预防公司库存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自营保值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锦泰贸易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锦泰贸易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年度总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的需要,同时考虑宏观环境的影响,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公司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融易信、银团贷款、出口保理、项目贷款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和期限,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

1、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股东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2、签署、批准公司因业务需要,需新增办理的授信业务,新增的单一授信银行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本届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成品减值风险控制在公司合理承受范围内,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 交易品种:沪铝期货合约

● 交易工具:期货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 资金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入的资金为客户预付保证金及自有资金,年度总额上限在人民币8亿元以内的(含临时追加保证金)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3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拥有全球唯一同地区最完整的铝产业链,该产业链涵盖了能源、氧化铝、电解铝、铝型材、铝板、带、箔等整个铝产业上下游环节,主要产品涵盖了建筑型材、工业型材、高精度铝板带箔等领域,生产规模居国内前列。

公司沪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管理的风险敞口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风险上涨敞口、产品销售价格及库存减值风险下跌敞口三类,均与铝价波动直接相关,且贯穿于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风险影响范围覆盖公司核心经营环节。

沪铝期货合约的标的铝锭与生产经营中的电解铝、含铝制品价格波动趋势高度一致,具备明确且紧密的风险相互对冲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基于铝产业上下游价格传导的一致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联动性强,能够实现风险敞口与期货合约的精准对冲。

公司开展沪铝期货套期保值, 不以期货盈利为目的,重在聚焦风险对冲,实现多重效果: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产品销售铝价基准,稳定生产利润与加工费收益;对冲库存减值风险,维护资产价值与财报稳健性;降低铝价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助力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提升抗风险能力,最终将铝价波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保障经营稳定。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相关分子公司近两个业务年度铝原材料、半成品、外购品等的统计,铝材总厂年度需求量20万吨左右,铝压延公司年度需求量100万吨左右。

预计2026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合约的交易价格在20000-23000元/吨区间波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按照21,500元/吨进行测算。为适当控制风险,避免订单变化可能导致的原材料需求变化,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比例设置在25%以内,即按照不超过预计需求总量的25%(30万吨)进行套期保值。

全部建仓保证金需求约为:21,500元/吨×30万吨×9%(保证金比例)=58,050万元。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规模(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最大占用规模为3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建仓保证金来源主要为公司客户根据套保需求的提交固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60,000万元,用以预防或应对公司库存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自营保值需求。

4、交易方式

通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沪铝期货合约,来对冲公司现货业务端存在的敞口风险,以期达到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本次交易品种为沪铝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

5、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信用风险:由于点价客户不执行套保订单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2、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铝压延公司、铝材总厂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提出点价要求客户的实际订单量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铝压延公司、铝材总厂将制订完备的交易预案,设置合理的止损线,严格实施止损操作。

(2)资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铝压延公司、铝材总厂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期货保证金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另预留20,000万元追加保证金以应对期货交易所节假日临时调高保证金等需求,以上资金构成为客户履约保证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3)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铝压延公司、铝材总厂将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并加强相关内控制度,衔接岗位监督机制建设,加强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信用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铝压延公司、铝材总厂仅接受与其合作时间长、有稳定下单能力客户的点价要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前提为客户需同意预先支付不低于成交金额10%履约保证金,已将信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保值会计》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