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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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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9:30时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自2025年12月11日至申购日(12月16日)前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根据2025年12月16日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或其他原因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最终获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自2025年12月11日至申购日(12月16日)前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分别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俊、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许永杰、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华光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更新核查,编制了《华光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华光新材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规则7.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金李梅女士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金李梅女士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及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晶焊接”)。孚晶焊接系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孚晶焊接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孚晶焊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子公司孚晶焊接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405室

4、法定代表人:余丁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7、杭州孚晶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授权额度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1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委员3名,实参加委员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金瑛主持,与会委员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自2025年12月11日至申购日(12月16日)前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根据2025年12月16日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或其他原因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最终获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自2025年12月11日至申购日(12月16日)前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分别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俊、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许永杰、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编制了《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更新核查,编制了《华光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金李梅女士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25年、2026年利润作出保证。

2、本公告中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何时获准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0,085,52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893,04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9,9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假设及前提条件

为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假设。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3月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4,893,041股(仅用于本次测算,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对象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情况等最终确定。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90,085,52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5年度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88.3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02.81万元。假设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5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年化数据,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持平、下降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7、本测算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提升。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长期从事钎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银钎料、铜基钎料、锡基钎料、铝基钎料、银浆等,是国内钎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银钎料、铜基钎料、锡基钎料、铝基钎料,属于在公司现有产品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张,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技术提升和性能升级,同时扩大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和销售规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技术储备

公司一贯将技术创新放在经营战略首位,并作为公司发展的源动力,经过长达三十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产品配方研发能力和工艺创新能力,同时拥有完善和先进的加工设备,形成了领先于行业的集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能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精准高效开展定制化研制、生产,并配合客户新母材、新工艺的研发进程,进行新型钎焊材料的预研,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赢得市场先机。

2、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专注于钎焊材料行业二十余年,在产品研发、产线建设、运营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形成了以中为主、以老带青的“三级”技术人才梯队,公司的研发队伍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和强大创造力,为公司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泰国华光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部分技术人员组成核心运营团队,并在泰国本地进行合理的人员补充以作支持,公司将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支持整个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并培育高素质国际化人才队伍,增强国际客户的技术支持和定制化售后服务能力,并不断提升员工在本次募投项目的管理经验,以保障项目的高效运营。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钎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较强的供货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赢得了下游客户的信任和肯定,并且公司秉承服务于下游领先客户的市场开拓理念,及时掌握下游最新的研发动向,促进产品快速迭代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加优质客户黏性。经过长期的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批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现有客户分布海外五十多个国家,海外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将继续增强国际客户的技术支持和定制化售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销售能力强的营销团队,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基础和海外销售渠道,并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效率,提供制度保障和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的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光新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及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定,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4、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