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688121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马利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通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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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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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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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马利平先生与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牧鑫通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股东马利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牧鑫通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9日,股东马利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91,5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利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7,591股,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牧鑫通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25,3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82,891股,股东马利平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牧鑫通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 6.37%减少至5.73%,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整数倍标准。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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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18日,马利平先生累计减持92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本次减持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剩余持股13,945,7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触及1%整数倍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正常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订单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类型及金额:销售协议,协议总金额预计约403,283.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2.09%。
● 协议生效条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协议履行期限: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履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数智”)获得《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目项下重大订单,该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协议条款中已经对项目所在地、订单价格、项目工期等内容做出了约定,协议双方均有履约能力。若本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 协议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一)合同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然数智与EPC总承包方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就本项目项下的设备供货细节达成正式书面约定。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最终交付规模、合同金额及核心条款等关键要素,均需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设备供货合同文件为准。若后续相关设备供货合同未能如期签订,或合同条款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对项目执行进度、预期收益及整体可行性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项目面临执行不确定性风险。
(二)市场环境波动风险:尽管当前政策环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市场供需关系、竞争格局及行业周期等内在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对协议实施产生显著影响。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成本超支或商业模式可持续性受到挑战。
(三)长期履约能力风险:协议各方虽具备基础履约资质,但鉴于协议履行周期较长、金额规模较大,其执行可能受制于多重外部变量。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供应链中断、信贷环境紧缩、客户经营状况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上述情形均可能引发协议履行延迟、变更甚至协议终止的风险。
(四)融资结构及资金流动性风险:项目执行对资金链稳定性要求较高,若项目融资渠道受阻、融资成本上升或资金到位节奏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可能导致阶段性资金压力,进而影响项目进度、技术投入或质量管控,最终对协议全面履行构成潜在威胁。
(五)违约及信用风险: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因公司内部管理、生产运营或技术研发等方面出现重大疏漏,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质量或数量要求完成供货或服务交付,可能触发违约条款。违约行为不仅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对后续业务合作产生连锁负面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然数智与业主方上海东景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景绿能”)、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方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安装”)正式签署《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四方变更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在原合同合作模式下,进一步明确了卓然数智在该项目项下所获订单的总体金额。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卓然数智将承担设备供货,相关订单金额暂定为人民币403,283.45万元。
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拟建年产120万吨生物降解聚酯PBAT树脂生产线及THF回收装置,同时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变配电站、机柜间、罐区、热媒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单体PBAT生物降解聚酯生产线,本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总投资规模显著,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导向,旨在推动传统化工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转型升级。山西安装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项目总承包职责;卓然数智为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卓然数智供货内容对应的协议价格暂定为403,283.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2.09%。
本次签订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本协议标的为东景年产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所涉及的PBAT聚合专有成套设备等。卓然数智负责设备供货,协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403,283.45万元。本项目最终实际交付数量、交易金额及主要履行条款等关键要素,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设备合同约定为准。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业主情况
1.1上海东景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东景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曾用名: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忠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3月4日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4幢1层A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景绿能58%股权;北京中科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东景绿能42%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交易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东景绿能为2025年3月4日新设立的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公司控股子公司卓然数智在2025年向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为2.49亿元。
1.2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锦胜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7月2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东乌尔特沟北侧内蒙古东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东景绿能持有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交易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2025年7月2日新设立的主体,暂无财务数据。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同类业务。
2.EPC总承包人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任锐
注册资本:137,348.6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20日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新化路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公路工程监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大型游乐设施制造;特种设备制造;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西安装为港股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山西安装71.35%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交易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山西安装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
2,412,416.06万元、净资产334,335.58万元、营业收入1,224,288.94万元、净利润15,341.17万元。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同类业务。
三、协议主要条款
1. 公司供货总金额:预计人民币403,283.45万元。
2.结算方式: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将按照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分阶段完成款项支付,具体采用预付款、主材到货款、发货款、到货款、验收款及质保款的递进式结算模式。
3. 项目所在地: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4. 履行期限: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履行。
5. 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 协议签署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2日在内蒙古签订。
7. 违约责任:原合同条款中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8.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签订、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双方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所属法院起诉。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订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对合作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协议各方履约能力分析:
东景绿能由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科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国内领先的可降解材料及改性材料生产企业,已在PBAT等关键领域构建起覆盖生产、改性加工到制品生产的全产业链条,其创立的小草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致力于PBAT改性料及其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递包装、农用地膜、医疗耗材、食品包装等领域,并已与申通、中通等快递物流企业展开合作,通过与快递物流的跨行业耦合,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东景绿能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绿色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总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主营业务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与销售等。该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可降解材料及改性材料生产企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在项目前期评估中,公司对业主方开展了必要的资信背景调查,包括历史沿革梳理、法律纠纷核查及核心团队访谈;通过现场调研获取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审批文件,并实地考察业主现有工厂及资产状况,深入了解项目产品的应用场景及市场空间。
山西安装成立于1989年11月,是山西省属国有企业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主要从事电气安装服务与建设工程施工,业务范围覆盖专业工业工程、专业配套工程、其他工程及非工程业务,为新能源、化工石化、电力、市政等领域客户提供全过程、全生产链、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预计本项目资金由业主自有资金与银行信贷共同构成,其中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山西安装(EPC总承包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稳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本次项目卓然数智供货内容主要为PBAT聚合专有成套设备,包括反应器、聚合釜、催化剂制备系统、聚缩真空系统等核心单元及配套控制系统。供货流程将严格遵循工艺包厂商提供的技术图纸与参数要求,结合EPC总承包商的设备清单,按类别分批次组织设备的模块化设计、生产、制造与交付,确保与项目施工进度精准匹配。
公司作为国内炼油化工装备模块化、集成化制造领域的头部企业,已构建覆盖设计、制造、测试的全流程技术体系,具备从工艺包解读到设备模块化制造的完整能力。在研发设计方面,掌握聚合反应工艺优化及模块化设计供货技术,确保设备性能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在设备集成方面,采用模块化预制装配,提升设备安装精度、质量和运行可靠性;同时实施控制系统全生命周期优化,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综上,合作各方均具备扎实的履约能力,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协议履约风险分析:
1. 合同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然数智与EPC总承包方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就本项目项下的设备供货细节达成正式书面约定。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最终交付规模、合同金额及核心条款等关键要素,均需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设备供货合同文件为准。若后续相关设备供货合同未能如期签订,或合同条款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对项目执行进度、预期收益及整体可行性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项目面临执行不确定性风险。
2. 市场环境波动风险:尽管当前政策环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市场供需关系、竞争格局及行业周期等内在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对协议实施产生显著影响。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成本超支或商业模式可持续性受到挑战。
3. 长期履约能力风险:协议各方虽具备基础履约资质,但鉴于协议履行周期较长、金额规模较大,其执行可能受制于多重外部变量。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供应链中断、信贷环境紧缩、客户经营状况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上述情形均可能引发协议履行延迟、变更甚至协议终止的风险。
4. 融资结构及资金流动性风险:项目执行对资金链稳定性要求较高,若项目融资渠道受阻、融资成本上升或资金到位节奏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可能导致阶段性资金压力,进而影响项目进度、技术投入或质量管控,最终对协议全面履行构成潜在威胁。
5. 违约及信用风险: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因公司内部管理、生产运营或技术研发等方面出现重大疏漏,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质量或数量要求完成供货或服务交付,可能触发违约条款。违约行为不仅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对后续业务合作产生连锁负面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