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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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周泽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经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