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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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的通知,新天智药对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新天智药质押率较前期上升系其筹划股权质押置换原因短期操作导致,整体质押置换计划完成后,新天智药股票质押率将呈现下降趋势。

本次新天智药对其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是对原有已质押股份进行置换操作,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持有公司股份70,589,26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新天智药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190,500股(以下称“本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9309%。

本次减持后,新天智药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降至30.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自2025年11月26日减持触及1%后列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及持股比例是指新天智药在公司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中该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新天智药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天智药,实际控制人仍为董大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新天智药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减持已履行了相关的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所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天智药持股变化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新天智药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新天智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