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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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和2025年3月1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共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东矿前述借款合同承担还款责任,构成担保的情形;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矿业”)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鉴于本次担保发生前东矿实际使用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为38,5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0元,为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将内蒙古国城钛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钛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东矿。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为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为东矿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8,500万元调增至48,500万元,为国城钛业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6,500万元调减至26,500万元。

上述事项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4、法定代表人:李红桥

5、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720199783M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东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

4、法定代表人:范贤斌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67330084485

7、经营范围:铅、锌、硫矿开采、选矿、冶炼、电解及其合金的加工、销售;尾砂、废石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金鹏矿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城矿业、东矿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借款人: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借款金额:10,000万元

3、借款用途:日常经营

4、借款期限:12个月

(二)国城矿业与徽商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本金及主合同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均属于被担保债权。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东矿向工商银行借款承担偿还责任,有助于东矿的业务发展和其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东矿的经营状况稳定、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金鹏矿业提供担保,有助于金鹏矿业的业务发展并满足其运营资金需求。金鹏矿业的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98,88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0%。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9,883.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18%。除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