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在公司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成君先生、黄宝山先生、李冰女士、谭立峰先生、吴聚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应对利率和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907.7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因控制或共同控制交易对手方或在交易对手方任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会前已获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16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159,462,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066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000,004.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会前已获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项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方式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同时,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以及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
3、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利率和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应对利率和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应对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值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产品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公司将选择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交易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5,907.77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三)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
法定代表人:于志江
注册资本:5,52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四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183,999,334.35元,净资产1,046,632,296.35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8,449,971.04元,净利润10,428,837.30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及其配偶文彩霞女士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科瑞思22.68%的股份,文彩霞女士持有科瑞思5.3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科瑞思为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三层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733.05万元,净资产938.75 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503.02万元,净利润 603.0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禅光4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珠海市宏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
法定代表人:文海勇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村高田工业区1号(厂房2)一层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763.98万元,净资产126.7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8.42万元,净利润-121.3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太太的直系亲戚文海勇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宏泰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凯”)
法定代表人:刘伟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1号1栋一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 1,324.89万元,净资产 688.2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8.71万元,净利润-150.9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俊凯55%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俊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
法定代表人:成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256.75万元,净资产411.93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7.05万元,净利润-41.9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30.00%、30.00%、40.00%,且成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付林先生担任监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众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智美康民(宝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宝应”)
法定代表人:周运和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医疗设备租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晨化路1号厂房1、2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954.38万元,净资产57.7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万元,净利润-12.3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宝应7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宝应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瑞”)
法定代表人:李霞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设计:精密工业机械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和路1号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2,620.40万元,净资产6,231.9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222.43万元,净利润1,374.8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担任董事的珠海市椿田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艾瑞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泰微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微”)
法定代表人:黎雪峰
注册资本:1,281.5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1一层-2、三层-2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986.97万元,净资产1,753.4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9.35万元,净利润-515.3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泰微15.60574%的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付林先生在泰微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泰微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5,728,099.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3,921,781.53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96,752,094.17元,公司具备分红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60,302,593股,回购专户股份为840,547股,因此,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159,462,046股。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159,462,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066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000,004.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可分配范围。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01月07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01月07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19925535381
传真:0756-851996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0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