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书面和通讯送达方式发出,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五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舒跃平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2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2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共计回购股份1,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为4.6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512,6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拟减持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减持内容具体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 1,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5、减持实施期限: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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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原董事任杭中(已于2025年9月10日离任)在2025年6月30日-2025年8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053.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为有效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向关联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物业”)出租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办公室及广博和谐家园员工宿舍。租赁面积合计约为4.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有效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并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公司拟与广博物业签订《租赁协议》,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办公室及广博和谐家园员工宿舍出租给广博物业。租赁面积合计约为4.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舒跃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3964126K
法定代表人:林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股权结构: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家政服务;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广博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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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博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博物业分别签署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员工宿舍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物位置、面积、租金、使用用途:
(1)甲方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中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具体详见附件《租赁清单》,以下简称“租赁房屋”)按照约定的面积、单价出租给乙方。
(2)上述租赁房屋中除办公大楼租金单价包含水费、电费等费用外,其他租赁房屋租金单价均不包括水费、电费等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房屋的结构用途。
3、租赁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租赁保证金、租金支付及水电等费用承担:
(1) 乙方依照前期租赁协议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20万元,待租期届满甲方确认乙方结清全部款项后无息退还。
(2) 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3) 水电等费用:以乙方每期预付,期满清算的方式结算。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保证金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二)《员工宿舍之租赁合同》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房屋情况、使用用途:
甲方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和谐家园部分员工宿舍(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
3、租赁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租赁租金支付:月结,自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租赁金额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发生的向关联方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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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