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2、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3、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为了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法人代表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向富融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为了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法人代表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6年1月7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3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公司为其增加预计担保额度1.47亿元(含),调整后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4.9亿元(含)。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3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50万元。

2、公司与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港区支行的融资行为向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675万元。

3、公司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融资行为向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融资行为向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2,45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2、公司与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港区支行

担保人: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3,675万元

保证期间:自担保人向贷款人实际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3年。若因合作协议项下的债务分批(期)履行导致担保人向贷款人分批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保证期间分批计算,均至担保人分批(期)向贷款人实际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3年。《银承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展期的,若担保人书面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的反担保保证期间至担保人根据展期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3年。

保证范围:(1)担保人因向贷款人履行担保义务而偿付的所有金额的49%(包括但不限于平安银行银承协议项下约定的融资本金、利息及/或手续费、未获清偿借款融资本息产生的罚息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2)担保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49%(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公司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担保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400万元

保证期间: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1)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40%;(2)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的40%;(3)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为实现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的40%。

4、公司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担保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400万元

担保期限: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1)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40%;(2)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的40%;(3)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为实现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的40%。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7,9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76,364.2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70,3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45.85%。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07.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8,000.8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2,977.42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1.98%。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7、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2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7,9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76,364.2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70,3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45.85%。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07.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8,000.8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2,977.42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1.98%。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

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怡亚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因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股东友好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拟向河北交投怡亚通一次性增加投资人民币0.98亿元,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拟向河北交投怡亚通增加投资人民币1.0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交投怡亚通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时河北交投怡亚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政务服务中心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如下:

(一)增资协议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金额

(1)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亿元,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

(2)甲方认缴10,200万元(占51%),乙方认缴9,800万元(占49%),甲乙双方认缴币种均为人民币。

3、出资方式及期限

(1)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出资期限: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存入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4、违约责任

甲乙任一方逾期缴款,每逾期1日按未缴金额0.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日,守约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5、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商信息

名称: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空港北大街办公楼1304-4

法定代表人:李占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珠宝首饰零售、批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批发;日杂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产品零售、批发;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批发;电池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等。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3、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7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1月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