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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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7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

2、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宏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60,075,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5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7,457,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5%。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67,53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99%。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26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425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330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1%。

2、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96,125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31,030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517%。

2.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825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730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9%。

2.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483,525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18,430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244%。

2.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195,425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30,330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3017%。

2.5、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6,739,371股,反对627,800股,弃权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474,276股,反对627,800股,弃权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8.2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7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赵余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赵余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赵余夫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赵余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余夫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赵余夫先生的辞职申请;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赵余夫先生简历

赵余夫,男,59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海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2年至2019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至2022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