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345,30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93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00,01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无限售流通股40,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5年7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共注销4,265,977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变更为395,744,023股。
2025年8月21日,公司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95,744,023股变更为435,080,76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5,080,76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9,694,729股,占总股本的20.6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5,386,035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345,303,310股;高管锁定股82,725股),占总股本的79.38%。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共计345,30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7%,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0股(不含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腾投资”)、王炳坤、林集永、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原“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慕泰投资”)、姚吉庆。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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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45,30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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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王炳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集永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姚吉庆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前述三位股东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分别为20,088,750股、20,088,750股、1,072,500股。
(五)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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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稳定股价承诺、招股说明书等首发上市信披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关于租赁瑕疵的承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