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
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娜萍
联系电话:0592-3357677
传真号码:0592-6081611
电子邮箱:xwxn@cxtc.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谢小彤、钟可祥、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637.68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359.9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102.10万元人民币,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860.79万元人民币,其他(代付电费等)关联交易金额为7,314.82万元人民币。
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2026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4、公司与受省工控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厦门钨业除外)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5、采购原材料(含接受劳务)、房屋租赁(租入)、其他(代付电费等)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2024年经审计营业成本;销售商品(含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租出)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6、以上数据误差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2、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2025年度预计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3,600.00万元调整为9,800.00万元。
3、2025年1-10月公司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5,798.95万元,其中,公司完成对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及厦门钨业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收购交易之前,上述主体向公司的关联方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2,659.23万元,剔除前述交易后2025年1-10月公司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3,139.72万元。
4、兴龙新能材料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城锰矿”)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钨新能的关联方。2024年6月12日,兴龙新能材料作出工商变更,连城锰矿将其持有兴龙新能材料51%股权转让至自然人钟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如下:
(一)厦门钨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厦门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0.28%,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省工控集团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314,946.71万元、负债总额9,268,681.48万元,净资产7,046,265.23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56.81%;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74,775.11万元、净利润333,029.2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省工控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代付电费等,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进行的调整,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6,920.69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6,20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69,858.6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9,229.69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10.00万元,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655.00万元,其他(代付电费等)关联交易金额为6,364.00万元。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除冶金控股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外)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同时为满足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调整。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0,720.69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862.00万元。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谢小彤、钟可祥、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1)钴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年初预计价格大幅上涨;(2)公司已完成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及厦门钨业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收购交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新增其向关联方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碳酸钴等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6,920.69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6,200.00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系由于原料价格上涨,叠加公司完成对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及厦门钨业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收购交易,新增其向关联方销售碳酸钴等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导致原预计额度不足,本次调整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6,200.00万元,增加完成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76,920.69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对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5,798.95万元,其中,公司完成对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及厦门钨业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收购交易之前,上述主体向公司的关联方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2,659.23万元,剔除前述交易后2025年1-10月公司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3,139.72万元。
3、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如下: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厦门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0.28%,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经营,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销售或服务等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5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