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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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提升管控效率,经逐项表决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总裁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五年规划(2026-2030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应收款项纳入账龄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该部分应收款项的债务方主要为肇庆市端州区、高新区、高要区土地储备中心等政府单位,其资金来源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刚性兑付特征,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相比显著更优。现行会计估计已无法客观公允反映该类应收款项的实际风险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精准匹配不同类型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依据相关准则及监管要求,拟对现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新增“应收政府机构款项组合”并单独设置计提比例。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期起正式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应收款项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账龄风险组合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上述应收款项中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2.变更后应收款项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账龄风险组合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上述应收款项中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日后财务情况有一定影响,以2025年三季度数据进行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约1,241万元,预计增加2025年归母净利润约1,0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审计后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13%。由于应收款项处于持续变动状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