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
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合计12,000万元借款展期不超过10个月,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年化利率仍为6.9%,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办理该项业务过程中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和后续计划安排,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一致,同意将借款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借款的其他条件均不变。该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陆续提用了部分借款,近期,其中合计12,000万元借款即将到期,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一致,拟到期后展期不超过10个月,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年化利率仍为6.9%,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1、公司自2005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公司在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为关联交易。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事宜。随后,分别于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人民币由20,000万元增加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借款事宜。
2、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并与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天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4 名股东持有的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潍坊市城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
3、除了上述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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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企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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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合计12,000万元;
2、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展期不超过10个月;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6.9%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可提前还款;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处于搬迁复建期间,新厂区面临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双主线工作,资金需求大,为此融资额较多,资产负债率高。基于该因素,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友好协商,将年化借款利率确定为6.9%。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闫志坤先生、谭腾飞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和后续资金计划的安排,能够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并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一致,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战略投资者
拟转让所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的股东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元基金”)拟将其持有的亚星新材料7.143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6412万元),以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给山东省新动能绿色先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色基金”),公司放弃本次亚星新材料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亚星新
材料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的股东嘉元基金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亚星新材料7.143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6412万元)转让给绿色基金(与嘉元基金同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控制),转让价款交割日前的权利和义务仍由嘉元基金享有或履行,转让价款交割日后的权利和义务由绿色基金承继。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拟放弃此次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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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战略投资者拟转让所持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召开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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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买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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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卖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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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嘉元基金转让其所持有亚星新材料7.1438%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因融资原因而抵押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亚星新材料成立于2019年8月12日,主要从事烧碱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72,001.8294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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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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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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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亚星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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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尚未审计;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嘉元基金转让其持有亚星新材料7.1438%股权的转让价格人民币6,000万元。与其实缴出资额一致,无溢价且交易双方同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控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交割日前的权利和义务仍由嘉元基金享有或履行,转让价款交割日后的权利和义务由绿色基金承继。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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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是嘉元基金因自身业务调整,拟将持有亚星新材料7.1438%股权以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给绿色基金,本次转让与嘉元基金实缴出资额一致,交易价格合理。绿色基金与嘉元基金同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控制,该次转让为同一控制人下的协议转让,转让价款交割日前的权利和义务仍由嘉元基金享有或履行,转让价款交割日后的权利和义务由绿色基金承继。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对亚星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下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5-06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业务规模:经审计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中审众环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管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奎、刘茜茜、黄晓华,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合伙人:陈奎,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茜茜,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奎最近3年分别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茜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最近3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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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拓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永拓进行了事前沟通,永拓对此无异议。永拓、中审众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永拓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其审计过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聘用中审众环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5-05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23日以通信的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闫志坤先生、谭腾飞先生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战略投资者拟转让所持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战略投资者拟转让所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1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9日
至2026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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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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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