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5年12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作为一家以管道智能终端研发制造为核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深耕国家大型长输管线和城市生命线双线主战场。产品种类丰富,应用场景广泛,能够满足在水利、水务、核电、化工、工业、矿山等各领域的工况需求,先后参与南水北调、引汉济渭等重大水利工程,依托“一带一路”布局,产品方案落地俄罗斯、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等海外项目,积累了丰富经验。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守正创新、产业升级,着力提升经营质量,构建“三大核心领域”竞争格局,巩固复合管道领先地位,主攻智能管道核心技术,拓展长输管线防腐新材料市场;同时以管道智能终端为核心,推进新材料、机器人、氢能输送、海洋工程四大重点领域布局,构建起“主业引领、多点支撑”的多元化增长格局。公司始终贯彻“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秉承“让智能管道改变人类生活”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生态综合方案提供商。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围绕着高端新材料、管道智能终端等重点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推动产品与技术迭代升级。依托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积淀,形成从基础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完整技术链条,成为行业内材料研发与生产的标杆企业。依托70年长寿命防腐材料等核心技术优势,近年来公司在核电领域市场拓展中取得重大突破,先后成功中标多个项目,实现定制化、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持续迭代。与此同时,公司管道智能终端研发取得历史性突破,特种保温伴热管道智能终端项目通过军队权威部门验收;柔性多层增强专用输氢管道试制成功,实现了不同材料、不同结构输氢管道的研发,加快实现新型能源体系绿色转型。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速研发成果产业化。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CNAS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在改性材料、复合管道、智能管网、管道智能终端等领域打造高品质、差异化、定制化产品。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化方向,推出创新性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积极参与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将技术优势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行业规范,巩固公司在复合管道行业的话语权;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专利申请与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专利布局,提升公司无形资产价值。
三、夯实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设,建立健全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监督与执行机制。
公司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监管要求,已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完成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的修订,并新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治理体系优化,确保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关键少数”管理,落实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保持与“关键少数”群体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17年11月上市以来从未减持过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显示出对公司发展的坚定信心。
2026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密切关注公司市值表现与市场评价,及时把握监管政策导向与市场动态。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优化;依托常态化培训机制与监管动态跟踪体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属地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及时收集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人员准确理解并落实相关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关键少数”通过不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切实发挥价值引领与表率作用。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致力于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34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的信赖与支持。公司董事会一贯本着以“实打实”的业绩和措施回报投资者的态度,于2025年首次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切实提升分红频率,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并于股价低估时,审议通过并公告股份回购计划,以“真金白银”回馈投资者。
2026年,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战略布局及行业发展趋势,统筹好稳健发展、效益提升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统筹利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积极探索“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多元化股东回报模式。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切实提升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形象与价值传递,致力于构建清晰、一致、积极的沟通体系,向市场准确传达公司的战略方向、核心竞争力与长期投资价值。近年来,公司通过精心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提升认同感。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层次、常态化的沟通交流,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内在价值与成长潜力。一是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坚守合规底线,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展现形式,不断提升信披质量及“透明度”;二是通过投资者交流开放日、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畅通,做好公司价值的传递,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致力于建立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关系;三是健全投资者问询反馈机制,对投资者来电及“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确保回复及时、准确、专业。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推进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专注主营业务,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不得为非保本型。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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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资金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尚未到付款期的工程款和质保金尾款。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拟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9.37元/股。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7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原因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根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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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9.3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4.8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3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9.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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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9.37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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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639,153,161.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4,061,341.96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分别占上述财务指标的1.65%、2.22%,占比较低,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如需要);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如需要);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原因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择机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寻金龙先生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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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1-11月发生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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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1-11月发生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东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能源”)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日
股东情况: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曲阜市玉兰路567号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宏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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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奉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8月4日
住所:曲阜市天华路12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单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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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东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电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3日
股东情况:曲阜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东宏路7号116室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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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东东宏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新材料”)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亚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3月17日
股东情况: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102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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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曲阜方宏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宏维修”)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7月11日
股东情况:山东东宏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时庄街道阳春路东首路北116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家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交通设施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日用产品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方宏维修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方宏维修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方宏维修系2024年7月新设立公司,24年度未全面开展经营,暂无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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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政钢铁(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政钢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股东情况:山东东宏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时庄街道阳春路东首路北115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金属材料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政钢铁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中政钢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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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众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新材料”)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1月2日
股东情况:山东东宏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陵城镇玉兰路56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众安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安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众安新材料系2024年1月新设立公司,24年度未全面开展经营,暂无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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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能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1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