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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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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的募投项目: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结项的募投项目: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62.3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86.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审议流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5,363.18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15日,募投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可予以结项。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当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在满足付款条件下,本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及待置换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548.99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款项,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划转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及待置换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近两年国家政策导向为降低装备成本,加大装备采购数量,整个行业的产品出货量上升迅速,但产品单位价格下行较为明显。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下游需求情况,内部提升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研发效率和不必要的物料损耗,使得在完成产品研发预期的情况下,研发成本较预期明显下降,因此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较慢。综合考虑后,公司拟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投入进度=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由董事长郁发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近两年国家政策导向为降低装备成本,加大装备采购数量,整个行业的产品出货量上升迅速,但产品单位价格下行较为明显。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下游需求情况,内部提升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研发效率和不必要的物料损耗,使得“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完成产品研发预期的情况下,研发成本较预期明显下降,因此导致“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较慢。综合考虑后,公司拟将“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中存在842.65万元收入(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3.47%)确认依据不足,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不准确。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涉及842.65万元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收入确认时点由2022年度调整至2025年度。同时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两科目粘贴串行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2022年半年度报告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存货、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利润等报表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中存在842.65万元收入(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3.47%)确认依据不足,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不准确。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涉及842.65万元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收入确认时点由2022年度调整至2025年度。同时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两科目粘贴串行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中存在842.65万元收入确认依据不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两科目粘贴串行。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现的上述问题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同时按会计政策重新厘定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一) 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二)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 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四)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五) 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六)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七) 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八)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九) 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十)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十一) 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十二)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十三) 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十四)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调整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存货、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利润等报表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臻镭科技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六、其他说明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积极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